※ 引述《ministars (該讀書囉)》之銘言:
: 我是原PO
: 謝謝版友們的諸多建議
: 還有私底下來信告訴我該怎麼做
: 感謝大家的建議
: 今天早上我已向老公表明立場
: 先講結論
: 房子登記給婆婆 老公背房貸 我不出一毛錢
: 但會貼補租金
: (老公是說出該地點三房市價租金的一半...
: btw 我們現在是住10多坪大套房月租金15000...我不想買房還要多出大房子的租金...
: 算了既然要住在一起就認了)
夫妻相處融洽比較重要,搞得老公二房東、老婆當房客!!??
小孩收不收租金??
說你老公算得精,我覺得頂多是愛計較啦~~
算得精..房子婚前就買好了,哪有人會婚後才買,多麻煩!!
房子婆婆的、老公背房貸(囧rz..)?? 我覺得你老公挺傻的
婆婆比較精
會不會是生了小孩所以換大間一點,這樣比較好住啦~~
兩大一小住10多坪 我覺得有點小啦~~ 還是擠一點比較溫暖 ^^
不想出大房子租金 還不如說...不想付房租給老公
這是一種感覺的問題...付錢給外人就算了 自己人還算成這樣
: 中間過程他一直強調也可以用"借貸"方式
: 我寫借據借200萬之類的
: 如果萬一不幸離異還可以拿回來
: 但我仔細想想
: 就算感情沒出意外
: 房貸也繳完
: 這房子還是跟我一點關係也沒阿
一點關係也沒阿??
啊你是睡陽台還是睡門外??
這不是你家嗎?? 真的把自己當房客??
怎麼會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不是要你借200萬,買房也不差這些錢~~
只是感覺妳也蠻愛算的...
反正沒掛我的名字就旁邊涼快~~
: 所以我也沒答應
: 另外
: 我說共同登記他也是一口否決
: "你出200就想要掛名 我又不是傻子 離婚你就拿一半走"
: 我說按比例持分OK 這部分他沒回應 不過應該是不想
: 反正看來他就是不希望我在房子名字上出現
: 所以他要自己去找貸款了
: 我也不會再過問房子的事
: 至於登記婆婆名字之後會有遺產的問題也跟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