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買房登記誰的名下

作者: ttnez (^^)   2017-04-21 20:54:15
※ 引述《ministars (該讀書囉)》之銘言:
: 我是原PO
: 謝謝版友們的諸多建議
: 還有私底下來信告訴我該怎麼做
: 感謝大家的建議
: 今天早上我已向老公表明立場
: 先講結論
: 房子登記給婆婆 老公背房貸 我不出一毛錢
: 但會貼補租金
: (老公是說出該地點三房市價租金的一半...
: btw 我們現在是住10多坪大套房月租金15000...我不想買房還要多出大房子的租金...
: 算了既然要住在一起就認了)
夫妻相處融洽比較重要,搞得老公二房東、老婆當房客!!??
小孩收不收租金??
說你老公算得精,我覺得頂多是愛計較啦~~
算得精..房子婚前就買好了,哪有人會婚後才買,多麻煩!!
房子婆婆的、老公背房貸(囧rz..)?? 我覺得你老公挺傻的
婆婆比較精
會不會是生了小孩所以換大間一點,這樣比較好住啦~~
兩大一小住10多坪 我覺得有點小啦~~ 還是擠一點比較溫暖 ^^
不想出大房子租金 還不如說...不想付房租給老公
這是一種感覺的問題...付錢給外人就算了 自己人還算成這樣
: 中間過程他一直強調也可以用"借貸"方式
: 我寫借據借200萬之類的
: 如果萬一不幸離異還可以拿回來
: 但我仔細想想
: 就算感情沒出意外
: 房貸也繳完
: 這房子還是跟我一點關係也沒阿
一點關係也沒阿??
啊你是睡陽台還是睡門外??
這不是你家嗎?? 真的把自己當房客??
怎麼會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不是要你借200萬,買房也不差這些錢~~
只是感覺妳也蠻愛算的...
反正沒掛我的名字就旁邊涼快~~
: 所以我也沒答應
: 另外
: 我說共同登記他也是一口否決
: "你出200就想要掛名 我又不是傻子 離婚你就拿一半走"
: 我說按比例持分OK 這部分他沒回應 不過應該是不想
: 反正看來他就是不希望我在房子名字上出現
: 所以他要自己去找貸款了
: 我也不會再過問房子的事
: 至於登記婆婆名字之後會有遺產的問題也跟我無關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04-21 21:04:00
是先生先提防她,連依比例持分都不肯。若是婚前買,誰申請貸款?
作者: helllomary (瑪莉)   2017-04-21 21:08:00
房子的名字是婆婆的話,真的跟原原PO沒關係(如果名字是給老公只少是共同財產,但婆婆如果過世了可以變成遺產給老公不用給老婆),而且當初說是貸款要掛原原PO身上,如果哪天老公跑了,每人繳貸款,明明房子名字不是她,但卻是她在繳錢?這不是原原PO會算,是根本被壓著打的吃虧啊.....你有看完全文嗎?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7-04-21 21:09:00
先生本人出100竟然恥笑她出200想持分耶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7-04-21 21:10:00
文章再看仔細點
作者: helllomary (瑪莉)   2017-04-21 21:15:00
可能原PO甘願幫老婆付房貸,然後名字掛岳父,也不怕之後老婆外遇被趕出家門,換來一場空吧~
作者: Qlypig (娜莉塔)   2017-04-21 21:20:00
照你說房子自己的,真的不必付房租給老公,老公付不起房貸就法拍婆婆的房子,超棒的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04-21 21:59:00
你文章仔細看 登記在婆婆但貸款是老婆這是她老公的主意第二篇的論述若為真 她老公不是精明兩字可以形容不是精明可以形容的 推衍就是「算計」你的修文也改的跟一開始太不一樣了他的意思是照原計畫他繳了房貸但是房子登記在婆名下他跟婆之間沒有婚姻關係,那不動產以登記名義人為所有權人,所以她繳完了,跟先生玩完了,她跟房子有啥關係?根本沒有辦法拿繳款證明主張財產分配啊,狀況有二:(1)離婚當下,房子未照計畫過戶到先生名下,她怎樣主張?(2)就算房子按年照持分逐次過戶到先生名下,那也是婆和兒子(先生)的事情,不計入婚後財產,她要怎樣主張?如果在細說,她的200萬算房價1/10好了,假若房貸出資帳戶有先生不清不楚名義資金流入,婚姻關係消滅的時候,她主張? A.若房價漲到4000萬,那她要主張1/10還是兩百萬算借貸?(先生第二篇的想法是最多你只能拿兩百萬走,剩下的都是先生的);B.她有另外支付的房貸部分,因為帳戶內有先生給的,所以她先生會主張妻子只是貸款名義人,實際上資金還是來自於先生,所以妻子房貸金額於不動產的持分會被稀釋甚至為零.所以很多推文才會說她先生算到他周圍的所有女性,母親/妹妹/妻子(原PO).
作者: Eva44 (瑤夏)   2017-04-21 23:15:00
婆婆好倒楣,講的好像是婆婆自己喊說要把房登記在自己名下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04-21 23:18:00
婆婆沒說喔 你真的沒有把文章看齊
作者: Eva44 (瑤夏)   2017-04-21 23:25:00
婆婆跟妹妹真的躺著中槍,他們兩個都沒有出面要爭這間房吧?怎麼會說他們算的精跟排隊等...!?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7-04-21 23:31:00
就我的理解是先生想要媽媽的錢,但不想登記自己名字因為這樣就算婚後財產了所以他才會想登記媽媽名字反正他本人才出一百萬,就算100+500=600日後跟妹妹對分他也有賺200頭期X但掛老婆名字,老婆出200比他100多,完全沒名份很怪但200:600也只有總額的1:4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又不妥(?)而且妹妹會認爲兄嫂直接拿走500萬不革命才怪掛媽媽名下就比較沒話說再來他又打老婆公教貸款歪主意,想出100得800頭期的房又不用背負貸款的實責,這不精明什麼才精明阿...
作者: sindygirl   2017-04-22 00:05:00
原原PO有說是老公要登記在婆婆名下的,不是婆婆要求的....硬要補腦婆婆要求的?!
作者: verneesa (verneesa)   2017-04-22 01:18:00
他老公就是沒錢,不然早在婚前就買了
作者: ttnez (^^)   2017-04-22 01:53:00
我小六時...我爸教我老婆比房子更重要...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7-04-22 02:02:00
光開始男方要女方背房貸我就覺得很誇張 一點都沒肩膀
作者: otina (otina)   2017-04-22 02:05:00
原文老公計較成這樣,是我會心寒。都是夫妻還那邊你不能白住要付房租,不就變相找補貼。為了每個月幾千元破壞和另一半的感情,值得嗎呵呵。辦分別財產再500萬兩年贈與登記自己名下,買便宜點讓老婆免費住,老婆也不會不爽更好吧。
作者: snowphase (snowphase)   2017-04-22 04:13:00
沒道理不按依比例持分 老公愛計較不能叫老婆不計較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04-22 08:15:00
先生用減稅十萬說服婆婆,所以提案者是先生,原po非常清楚才會有第二篇的對話,原po不怪婆婆表示她腦袋還算理智,你有沒想過媳婦和兒子對於一個當媽的來說會怎樣選擇? 婆婆同意與否已經不是問題,先生發現已經被拆穿以小吃大的回答很明顯啊~幹嘛怪婆婆~
作者: rexcool (ZHEN)   2017-04-22 10:00:00
說真的,本案例中,最會算計的,還是女人
作者: tiann (天天)   2017-04-22 10:16:00
好棒幫原來不給算計就是"最會算計",要難道要被算計才是真是嗎。
作者: Suzy224 (還原基本步)   2017-04-22 10:17:00
你好難溝通,推文跟本文意思已經不一樣
作者: goodgril (Leanne)   2017-04-22 10:22:00
婚後買是因為原原Po是公務員利率會比較優惠,我想是婚前先生也買不起吧,他只有100萬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04-22 10:46:00
哈 小孩長歪算父母的?都成年了,自己能不長進嗎?
作者: lifecat (喵喵)   2017-04-22 10:51:00
婚前婆未賣房,只有原po老公100~怎麼買?
作者: cattyliao (Catty?)   2017-04-22 12:39:00
500萬是婆婆從去年賣房的部分所得 所以拿出來贊助當頭期款 原po老公只有100萬 所以沒能力在婚前買房 如果婆婆是在原po老公婚前賣房且一樣贊助頭期款 我相信原po老公絕對會買在自己的名下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7-04-22 13:09:00
看了半天本篇原po只是想說自己很厲害,大家別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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