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只是想說 先生覺得他一個人就付了兩百萬
佔掉一半 理當是他名下財產
可是先生能工作付這兩百萬
是基於太太在家帶小孩不必付保母費
手頭上才有這樣的錢 這種薪水其實是夫妻兩個一起的吧
要不然太太出去工作 先生要付褓姆費
貸款夫妻一起出 就不會講出“我一個人付的錢”
隱形的付出也是先生收入來源的一部分
說太太賺很大其實不然
話說回來如果先生這兩百萬通通都是他自己婚前私房錢
就另當別論了 就依比例共同持有或是還太太娘家錢房子自己持有吧
※ 引述《lordguyboy (懶洋洋)》之銘言:
: ※ 引述《iphone911 (可陪睡的小九九)》之銘言:
: : 我覺得蠻奇怪的
: :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數學不太好
: 不是數學不好
: 是太想當然了
: : 算出來跟各位版友的都不太一樣
: : 一間房400萬
: : 男方出320萬
: : 女方出80萬
: : 在法律上即便登記在你的名下
: : 離婚後老婆可以拿一半
: 這句話就是錯的
: 離婚可以拿一半的
: 只佔全部離婚官司非常不高的比例
: 不同的原因離婚能分的財產就不一樣
: 家暴? 外遇? 感情不睦? 無履行夫妻義務?
: 還有監護權有的沒的的問題
: 基本上能公正的分一半機率不高
: 你這只是偷換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