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好奇的是,一般貸款出來之後,不都是隔月開始還款嗎?
小姑存款稀少、出國唸書沒有薪水,她是要怎麼逐月還?
我合理懷疑之後會由哥哥先墊、妹妹畢業回國、找到工作之後,再還錢給哥哥,
但終究還是要原PO自己去搞清楚,
到底只是幫忙簽個保人?還是必須代墊出錢數年?
這差很多!!
更別提妹妹看來是常常到處借錢!之前借的都還清了嗎?
等將來找到工作、賺的錢好像又要還很多人啊!
若哥哥真要先墊,畢竟是親人,這筆債務的優先順序,會排到第幾順位去呢?
照原PO說,他們夫妻一年只能存到36萬,
先生如果有需要代墊這筆錢,之後在還房貸時,
是否會造成他每月能還的數目有限(擠不出多少),
以致原PO必須負擔比她原訂目標更高的款項呢?
夫妻要共買、共供一棟房子,而且2人財務都沒有很寬裕的情況下,
一個人的負債,是會造成另一個人的負擔的,
沒有所謂是我替家人作保擔債、又不是妳,關妳屁事這種事!
原PO必須秉持理性去搞清楚,這個影響到底有多大,
不要東拉西扯一堆無聊事,好好評估影響程度,才能因應!
不過首先我建議,趕緊去辦夫妻分別財產制!房子之後要放妳名下!
以免哪天他作保的債務出什麼狀況,房子有可能會被法拍掉!
先生若不悅、覺得沒保障,你們可以私下簽約,
說將來賣屋必須取得他同意、售屋款他有權分幾趴之類的,以保障他的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