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吃光光
簡要整理一下
男方
27
年收70-80左右(不少可是也不算多)
原本婚禮要出錢,租房在外,可是生活被老爸亂搞,女友神來一筆買間跟他無關的房
男方爸
退伍軍人,沒錢,中年危機控制慾強之魯男,外加兒子婚禮破壞狂
男方媽
學校主任,不負責任推測應該有點錢(至少比男方爸有$),可是某些原因三從四德之傳
統女人,原本要出傢具錢
女方
35
年收100,存兩百萬,投在她自己愛的小窩惹
女方爸
有點錢,可是應該也不是太多,因為如果很有錢不需要讓女兒貸款,控制欲看起來不強,
可是從私下買房和擦油漆這點看並非如此。
直接跳結論
致女方
既然你不缺錢
又已經有自己的小窩惹
你爸還幫你漆油漆漆好
男方爸人又差又煩
你收入也不差
那幹嘛結婚
35歲生不出小孩結不了婚就算了
你住你爸媽家附近還可以作伴
不要結了
交交小男友顧眼睛也好啊
致男方
你才27
收入不算差
你取這女人你會夾在她和你爸間一輩子
況且從她買房子可見你們倆跟本是平行線
她用姐姐的角度看待你的計劃和一切
可是你要從這件事裡了解你爸的為人
他未來絕對是你的婚姻殺手
你若妥協就跟你爸一樣魯一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