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不准抄!
刑法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把公司負責人換成你, 夫妻財產分別制設好
然後哪天忍無可忍了一拳貫下去
蹲三年換一輩子的清淨, 我不曉得你老公怎麼想, 我個人看是蠻划算的
.......... 好吧, 上面沒建設性沒營養的教唆犯罪意見請無視........
我自己在家是長子, 也剛好是家族中比較有成就的一位
所以一開始就有認知自己要多扛一些責任
在這個前提為基礎下,
然後經歷一些莫名其妙的吵鬧狀況讓我有了些心得並公開對所有機車的長輩說:
[歹勢, 你要老子幫忙可以, 但所有安排要聽我, 我好做, 你問題解決, 大家都好
你要扯我後腿, 我幫不了你別怪我不孝]
[奇奇怪怪需求, 莫名其妙債務, 自己解決, 反正你破產了我不會讓你餓死, 安啦]
當然
免不了在公開場合和長輩對嗆
年夜飯摔快子
一拳或一腳鎚/踹在牆壁上之類的
我是覺得有時候儒家思想, 禮教什麼的, 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害死一鍋人
有時候長輩說的:
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我也只能說:歹勢,現在社會太複雜,太多情況玩不起那一套,想玩那套請馬上投胎回古代去吧
婚姻點是:
看起來我雖然背負家裡的責任好像不容易顧好妻小,確實,一開始有辛苦到,
不過腦袋裡那一竅通了之後,婚姻幸福美滿,完全不受原生家庭困擾
最後很有趣的一點:
近年我家族人和遠親提起我時,竟還說我是我們這輩最孝順的 (攤手)
祝你老公早日想通,轉個念,可以不用一起死的
把迴圈打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