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推文終於稍微看懂了
※ 引述《magicsnow (小錢鼠)》之銘言:
: 請問大家
: 對於一個夫妻財務分開管理(收支分開各繳各的稅)的家庭來說
: (1)
: 如果「夫妻共同計稅」(有利)
: “夫妻總應納稅額”小於「夫妻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不利)
: 但對於夫妻其中一人來說
: 「共同計稅」(不利)應納稅額卻是大於 「夫妻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有利)應納稅
: 額
: 得利的一方應不應該把差額還給不利的那方呢?
: 這樣算是「算太清楚、太計較」嗎?
: 如果得利方不同意歸還,說應以家戶最大利益考量
: 這樣有道理嗎?
一般來說,夫妻合併申報軟體會選擇一個繳稅「總額」對妳們最有利的方式。
也就是選擇以家戶最大利益考量....
一般來說,即便是AA制的夫妻,除非真的超愛國、想額外多繳稅給政府。
不然,這樣的報稅方式就會是最佳解。夫妻間要怎麼算是妳們夫妻拆帳的問題。
: (2)
: 此外,另一半沒取得我同意
: 就把我的稅跟他合併申報了
: 還採取對他有利的方式申報
: 申報結果也沒經過我確認同意就上傳了
另一半採取軟體算出來的最佳解報稅、上傳了。
原Po糾結說,為什麼沒經過我確認同意?
老實說我不知道要確認同意什麼? 確認是不是要換個算法?多繳稅給政府?
妳們的問題根本不在報稅方式、而是內部拆帳問題。
妳們雙方如果要嚴格AA,可以在自行計算私下找補。
但對於中華民國政府,妳們的最佳解就只有一個,就是老公申報上傳的那個...
: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怎麼有這種人?
: 他辯說:我若不同意他幫我報稅應該要在他報稅前“提出異議”
: 問題是我只知道他要回家幫他家人報稅
: 可不知道竟然也包括我的稅???
: 我認為再怎麼樣也應該讓我確認我的收支數目和報稅金額對不對吧?
: 報稅方式也該是夫妻討論吧?
你們的問題不是報稅方式,是內部拆帳問題。
結果妳去跟老公吵報稅要「尊重」、要考慮採取對「個人有利」的方式來報。
還牽扯到「尊重」,難怪會雞同鴨講,我要是妳老公我也聽不懂。
: <感言>
: 其實我比較憤怒的是第2點
: 我覺得婚姻中的問題
: 最難解決的其實不是單一事件
: 而是夫妻間價值觀根深蒂固的歧異
: 像這次事件,雖然稅額差距不多,約4~5千元
: 但我重視的卻是他不尊重人的態度
: 擅自幫我決定我報稅的方式還理所當然的態度
: 而他也不覺得他有錯只覺得我是愛錢愛計較
: 像這種價值觀想法的分歧
: 導致他一直聽不懂我在說什麼
: 一直無限迴圈在那差額該不該退還給我?
老公是對的,問題的癥結重點在於「差額該不該退、要怎麼退」,是內部拆帳問題。
至於該不該退、要怎麼退,妳們夫妻當然可以討論。不過如果就4~5千,真的...
不過我看內文癥結點,原po一直執著於老公報稅前沒有討論、不尊重。
但其實合理的報稅方式就只有一種啊,除非妳想讓政府多賺點當然另當別論...
小花跟小明都想喝中杯熱拿鐵,兩個人要買兩杯,小明去 7-11 買。
發現現在第二杯半價,就自作主張跟店員說用優惠價買兩杯。
回家後小花大發雷霆,說為什麼小明可以自作主張自行結帳。
小明:「這不是結帳問題啊,這是我差額該不該退的問題...」
小花:「你都沒聽懂我問題、好難溝通,結帳前要先溝通,這是尊重、尊重~~」
小明:「.......」
: 重點是「尊重!討論!告知」
: 唉!他永遠聽不懂
: 導致吵架都是沒結果
: 不能溝通的夫妻可以訴請離婚嗎?
: 翻了法條好像都只有特定條件或家暴才可以
: 這種雙方價值觀的歧異才無法共同生活吧!?
民法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的結合。
(好啦,現在其實一男一男、一女一女好像也快要沒什麼不可以了)
沒溝通清楚(而且還不知道是誰的問題),4~5千塊的事情搞到要離婚?
唉,這年頭婚姻的價值,貶值的速度真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