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常常吵架,先生表示他已經不愛我,希望我們離婚,我不同意,只好被逼的協議分居
,我就快速找房子搬出來了,1歲半的小孩目前在跟他
搬出去第三天,他跟我要帳戶的存款,還有小孩的生活費用,如果不付的話,他說法院見
我們帳戶存款沒存多久,總共約54萬,後來他拿了19.5萬買股票(他名字),剩下 34.5
萬,他要求要一半,我本來算54/2=27萬-19.5=8.5萬給他,然後月付小孩的費用1萬,但
他覺得我存款不是在你那,怎麼這麼少!
後來我聽到他跟朋友說以前其實希望我支持他創業,所以我心軟了,決定給他17萬(創業
金)+19.5萬股票不追討共36萬,一方面也想挽回婚姻,我說明,本來你存入帳戶是26萬
,我多了10萬給你當創業金,他竟然回:所以是要給我36萬嗎?要給就甘願給,覺得不公
平就單據拿出來算!我每個月給家裡1萬當房租,所以24萬也要算!我說 你真的很絕情,
他回,36萬好多哦好棒?我氣到跟他吵架,沒想到他說,叫我錢算一算快走,不要打給他
,離越遠越好,掛電話了……
我氣到已經無法,直接謝在Line
你轉進的錢是26.7萬
股票=19.5萬
小孩的扶養費1萬*19月=19萬
你剩的26.7萬-19.5萬=7.2萬
7.2萬-19萬=-10.8萬
你還欠我10.8萬
每個月我會給一萬扶養
所以10個月後我在開始轉帳
這樣合理嗎?
補充吵架的點:
1.他說他本來就不愛我,是我逼他提親,因為有小孩了所以“負責”娶了我
2.說我欺騙他,當初是因為我職業的關係跟我交往,我說要考XX師,婚後卻不去考
3.因為吵架他就愛上Fb公告大家罵我,結果朋友,他姊,他媽都罵他,他覺得是我的關係
讓朋友不爽他
4.說我要買房,我卻不知進取只賺5萬,不去找更高的薪水
5.我可以同甘(他說買手機電腦送我,帶我出去玩),無法共苦,他很努力要創業下班弄
,但我永遠只是拿顧小孩當藉口
6.他一個月給了3萬+1萬孝親兼房租,我都沒給(我是支出托嬰費跟生活費)
7.跟我在一起每件都不順,我不挺他
(某次我介紹髮型師,剪的不滿意也怪我)
8.跟我在一起很無聊,沒有朋友聚會了,我無法帶給他新東西,我說大家都有家庭了,誰
還會像年輕時常常出來唱歌喝酒?
以上他的點,3年來可以反復拿出來吵
其實真的很小很幼稚,但他無限放大吵冷飯,情緒時好時壞,一不開心又翻出來繼續罵,
王八蛋,賤女人,爛媽媽,然後酗酒
他討論創業的時間,是我包辦小孩的一切,假日也是,小孩沒人顧阿!
還有,嫁給他時他真的身無分文,這叫不是共苦嗎?
他有工作就會轉帳家用存款,沒工作就沒給,但是他總會記得他給的多的那次金額,然後
說他自己多認真在給我們好生活,但我沒給,我說我支出托嬰跟奶粉尿布,但他都忽略我
的說法
我以為婚姻生活,本來就回歸於安定
但對他來說,沒有新鮮的事就是無聊
問我為什麼不離?他要錢,又要叫我付小孩,又要叫我滾,好處他佔盡,我為何要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