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把下文定義說明一下:
「婚禮」:通告親友你們結婚了的一個儀式
「結婚」:登記,成為法律認可的配偶關係
婚禮,就是一個只美一天的活動。
事前事後的麻煩代誌,絕對多到讓你不想再辦一次。
我想你要問的是第二個,「結婚」有什麼意義。
在戳破了「婚禮」的美美粉紅色泡泡後,
說穿了,其實「結婚」就是一個契約,
是個受到法律維護、並且有罰則的契約。舉例來說:
1. 民事:
成為了合法配偶,婚後財產有哪些分配方式?
其中一種是,要以婚後財產所增加數字,平分給兩人嗎,你知道嗎?(當然現在提供不只一種分配方式,但要如何約定?)
例如:
婚前你財產100萬,對方窮光蛋一點錢也沒有,0元;
離婚時你有1100萬,對方還是沒有錢,0元,
表示在婚姻關係中,兩人總共增加了1000萬,要平分。
也就是:
你可拿500萬,總財產變600萬;
對方拿500萬,總財產從0變成500萬。
他憑什麼?該死的窮光蛋憑什麼拿走我辛苦賺的錢?
嗯,就憑他是你合法配偶,這就夠了。(除非另有約定)
另外,目前研議中的國民年金法修正案,若配偶失業,沒錢每月按時繳交國民年金,將依法追及配偶並罰配偶錢。
2. 刑事:
結婚了,你外遇被抓包了,可依刑法通姦罪判刑事責任,讓你背一條刑事前科,並因此拿不到良民證、不能去英國澳洲度假打工、也不能開UBER、不能做各種需要良民證的事務。
3. 道德枷鎖
結婚了,要被逼:
怎麼不生個孩子?
媳婦就應該要服侍年邁的公婆(咦不對啊,那女方自己的爸媽由誰照顧?)
女婿賺那麼少真不像個男人!你看隔壁XX買第二套房了!
各種來自長輩的道德枷鎖、情緒勒索,
將綑綁你一生。
所以你說,為什麼要結婚?
請瞭解:
婚姻從來不保障任何人一生幸福。
結婚的神聖性在於,你決定了把自己放入一個受到嚴格民法、刑法、醫療法、無形道德枷鎖所規範的一個關係裡。
你必須遵守這些規則,否則皆會有相應的懲罰。
你沒有任何福利。
所以,
相愛相守的兩個人,為什麼要結婚?
不應該是年紀到了就要結,這太蠢了。XD
而是因為你們決定承擔起共同的未來,
他犯錯值得我扛、而且我也很願意扛;
我成功願意與他共享;
彼此都有這樣的心態,共好,一起走下去。
至此,你說結婚或不結婚,有什麼差別呢?
※ 引述《ivy2046 (靜置)》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因為我媽又在催婚
: 可能連我自己也不清楚結婚的意義是什麼
: 曾經我碰過一個男人 有了從來沒有過的念頭 結婚
: 因為他對我很好 脾氣也很好 相當重視我
: 幾乎是把我捧在手心的男人
: 如果說想要結婚 大概也是因為這些理由
: 但我還是不懂
: 到底人為什麼要結婚? 如果沒辦法保障永遠幸福 那結婚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 你們可以講講結婚對你們的意義嗎?
: 我家人整天叫我結婚 但他們的婚姻卻不幸福
: 也許是這樣 我對結婚從小就沒有憧憬
: 也覺得一段失敗的婚姻對女人傷害很大
: 我真的即使過了30歲 還是沒有想要結婚
: 一直到遇到那個男人
: 才讓我稍微有了想結婚的想法
: 但是結婚的意義 我始終找不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