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我想離婚 我先生不同意 怎麼辦?

作者: mitsui0309 (比琪老師粉嫩嫩唷~~)   2017-11-22 17:20:18
: 1.重婚者。
: 2.與人通姦者。
: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
: 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 7.有不治之惡疾者。
: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 你自己看看你可以用哪一條來離婚。
: 如果都不適用,還有一條
: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 但這條就是法官自由心證,你說的「不前戲、早洩、雞雞都不洗乾淨」
: 能不能成為離婚理由呢?
: 這個也要問律師看看以前台灣有沒有這樣的判例了。
: 但我個人覺得很難,因為你要如何舉證先生「不前戲、早洩、雞雞都不洗乾淨」呢?
: 只要先生在法庭上矢口否認,你根本拿他沒輒。
: 所以才說要找律師幫忙看還有什麼招可以用。
: 3. 如果真的離不成,其實也不一定要離。
: 如同前面板友推文所說,
: 如果你沒有再婚的打算,離不離也只是差在那張紙而已。
: 你真的不想做愛難道他能強暴你? 真的強暴的話記得收集家暴證據。
: 這樣剛好符合第3條裁判條件
: 先生如果與人通姦的話也記得蒐證,這是第2條裁判條件。
: 但你自己絕對不能先通姦,先通姦者要訴請裁判離婚很困難,
: 因為法官會認為婚姻的破綻,責任歸屬在你。
: 就算走協議離,先通姦者要付出的價碼很高,幾乎是淨身出戶。
: 所以你先生說的「等你找到下一個男人他才要離」,我覺得根本在挖坑給你跳。
: 等他抓到你通姦,到時候你財產沒了、小孩沒了,
: 你每個月還要付他錢做為小孩撫養費。
:
作者: lakers110 (Lakers)   2017-11-22 21:01:00
硬督,如合法性交,要搜證難
作者: ychiachia (huang)   2017-11-22 21:46:00
樓上 夫妻間還是可以告強姦 跟強暴 只要違反性自主
作者: lakers110 (Lakers)   2017-11-22 22:04:00
問題是搜證難,如果男方一口咬定是合意性交且合法,女方要怎麼證明當時是違反意願?難道你要把行房過程拍成光碟?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17-11-22 22:17:00
真的不給督,又要硬督,很難不留下傷痕... 看原原PO的決心...
作者: Ruth (Ruth)   2017-11-22 22:18:00
如果老婆打定主義要離婚,那要留證據一點都不難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7-11-23 08:31:00
隨時錄音啊~反正就是不給作,一直哭喊不要不要就好了完事後直接去驗傷,絕對不要再傳簡訊或什麼可能證據的也不要跟對方交談。反正就是一被硬上完馬上哭著跑出家門,最好越多鄰居看見越好。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7-11-23 16:19:00
付錢給漂亮女生去勾引男生 反正有拍到上賓館可以當證據ㄧ進房間就馬上帶人去抓姦
作者: hhnhhnhhn (拉拉胖)   2017-11-26 18:03:00
刑法規定..通姦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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