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01.17 板規增修說明(板規13二修)

作者: sandra80032 (頻語兒)   2018-01-17 10:41:00
※22:44更新說明:我很抱歉同一天又修一次板規,主要是針對板規13-1~13-2的部分
◎板規編修說明:
‧修訂板規1-2:增加婚前文註解。
‧重新編寫板規7-1:取消婚前文發文身份限制,新版7-1如下:
未婚者發表新文章須依照本板「婚前文標準格式」發文。未依格式者,文章刪
除並禁言7天。
標準格式如下:
┌──────────────────────────┐
│ 1. 是否已爬文(須附搜尋關鍵字)? (是/否/搜尋關鍵字)│
│ 2. 交往多久? │
│ 3. 是否已訂婚/已提親? │
│ 4. 為什麼會想結婚? │
│ 5. 為什麼還沒結婚? │
│ 6. 想向大家請益的具體事項? │
│ 7.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是/否)? │
└──────────────────────────┘
‧修訂板規7-2:增加「…或與婚姻無關的兩性問題,此由板主群主觀判定…」
‧增加板規7-4:板主有權力修改文章標題以便後人爬文參考
‧修改板規13-1:系列文之認定由10篇放寬為15篇
‧重新編寫板規13-2,新版13-2如下:
系列文第16篇起之回文,文章須有自身婚姻實例且有明確建議(二者皆需具備)
違者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
◎其他說明:
‧本次板規編修主要是兌現本人參選政見。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14912756.A.8E1.html
政見以外皆保留舊板規規定。
‧與政見不吻合的地方: 系列文(洗板文)原本我政見是寫N=20,但目前板規N=15。
理由:1. 舊板規原本規定N=10。
舊板規: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3101929.A.9FE.html
2. 本人觀察近期板上情況後認為N=15較適合本板狀況。
希望各位可以諒解。
‧板規13-3(即板主有權利視情況鎖系列文)仍然保留,
實務上只要是符合1-2的文章我盡量不會鎖文,讓大家可以暢所欲言。
情況太特殊嚴重才有可能動用到13-3,13-3是我的執法依據,仍然保留。
‧板規11(板主代PO文相關規定)本次仍然保留,但目前為板主剛就任之特殊時期,
目前不接受板主代PO文,請勿寄信到我的信箱。
非板主之鄉民也不可以發表代PO文,歡迎當事人來本板PO文。
‧考量本板自刪狀況浮濫已讓看板使用者感到困擾,多人反應希望能禁止自刪。
預計1/22~2/9期間舉辦「板主代PO服務存廢」以及「是否同意禁止自刪」投票活動。
我怕有些人不清楚甚麼是禁止自刪,在這邊說明看板「禁止自刪」的運作方式:
如果投票通過,整個看板的刪文功能會被全面取消,所有文章一旦發表後就不可刪除
只剩板主可以刪文。如果真的需要刪文須寫信給板主請板主代刪...
總之是一項非常大的功能改變。
由於茲事體大,所以同意票須大於反對票1/2,我才會向站方申請此項功能。
大家可以在本篇公告推文發表意見。
歡迎理性討論,請勿謾罵爭吵。違者禁言7天。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8-01-17 10:48:00
支持廢掉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1-17 11:30:00
廢掉+1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8-01-17 11:35:00
廢掉
作者: AzRaeLT (澄心)   2018-01-17 11:47:00
支持廢掉代Po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8-01-17 12:02:00
我想提議開放代PO 人人都可以代PO的那種代PO 另外我還想提議禁止自刪文(如有需要刪文可以去信請版主刪) 每次認真回答的文自刪 感覺都超差的 可以參考AV女優版的規定 自刪要水桶該版發文者請求鄉民神女優或番號後 自刪文尚且讓鄉民不爽 本版請求鄉民提供更重要之婚姻大小事之意見 卻可以逕自刪文?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1-17 12:08:00
不同意代po 自刪無意見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1-17 12:11:00
禁止自刪+1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8-01-17 12:11:00
不同意代PO,也不同意自刪代PO考量到板主工作量,另自刪最好的範例就是看現在板上有兩頁都是滿滿的刪除文,雖然禮拜六(還日?)系統就會清除但在清除前對板上還是會有一些閱讀上的困擾,另外很多板友的回應都是在推文內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8-01-17 12:18:00
自刪沒有意見 有問題趕快備份回噹就好(咦?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8-01-17 12:23:00
這樣以後回文要連推文都回了...不然後面的真的是霧裡看花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1-17 12:32:00
強烈反對任何代po
作者: rabbit008 (兔子)   2018-01-17 12:38:00
我是建議廢除代po, 自刪可接受,但N數量可增加這樣才能看到更多神祕的案例(大誤)
作者: afria (阿法)   2018-01-17 16:23:00
建議n=20, 10很快就爆了,換標題挺擾亂的,不如就系列文吧
作者: kana76010203 (盧小樽)   2018-01-17 18:12:00
反對代po與自刪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8-01-17 18:16:00
不同意代P.O. 自刪就算了 反正會被備份
作者: CFfisher (心)   2018-01-17 18:44:00
自刪沒意見 不過覺得代PO可以廢掉
作者: leilo (Lei)   2018-01-17 23:21:00
禁自刪會造成版工工作量增加 版主還是自己衡量一下吧而且就算關自刪還是可以用刪除內文改標題的方式規避如果不是非常需要留存資料記錄的話 建議還是不要找麻煩吧XD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8-01-20 01:07:00
強烈反對任何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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