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糾結在房租問題上
我覺得,原po就帶著一個孩子搬回娘家住吧!
這樣就沒有佔婆家資源的問題了,要佔也是他兒子佔
以小家庭為單位,你們卻實消費不起自立門戶
打散各自回歸原生家庭,成全了娘家孝道
你個人又不佔婆家資源,豈不兩全其美
(房租你個人只佔1/4,頂多搭一個孩子1/2)
佔資源的剩下婆婆的兒子跟孫子
她心裡就沒這麼過不去了,畢竟都是一家人。
這樣一來,妳還可以跟老公說,妳佔了娘家資源
給爸爸的孝親費得拉高點,妳跟孩子兩個人,
怎麼說,房租也要5000吧!
以後每個月給爸爸11,000。
這樣兩邊沒話說,都開心!
其實6000元買個一家團聚,不貴;
換個地方省房租當孝親,也不難。
但是貧賤夫妻百事哀,是不是小兩口互相說個感謝
一起想方法賺錢,一起互相扶持
錢也許真不夠,但心靈上的溫暖到位了,就不委屈
以小家庭為單位,就要有一個單位的團結
生活瑣事的磨難,才是雕琢婚姻的刻刀
最後建議原po用感謝跟溫暖,
狠狠算計對方一生的資源吧!不虧
※ 引述《ivankiki (ivan)》之銘言:
: 也就是說,原po夫妻小孩出生前都有給雙方原生家庭孝親費
: 小孩子出生後給婆婆的減少,給娘家的不變
: 婆婆覺得這樣對大伯不公平,要拿一樣的金額
: 原po覺得大伯單身又有錢,多付一點不會怎麼樣,怎麼跑來跟不好過的小家庭伸手
: 大概是原po小家庭一開始以為婆家資源可以幫忙,所以生了二寶
: 我是可以理解原po想法
: 我是家裡兄弟賺錢較少,又結婚,沒辦法給原生家庭孝親費的人
: 當初我媽跟我說要拿錢回家的時候(不論多少,心意)
: 我是有如晴天霹靂,因為那是逼我去搶阿...那時候我還在讀PhD 一個月才26K
: 我也會有怨言:也知道我的情況,怎麼不能體諒我一下
: 可是事實是,其他人會賺錢不代表他們應該多出,因為那是他們勞動成果
: 我唯一能做的事情是跟我媽和兄弟坐下來談
: 跟他們道歉並請他們這段時間讓我緩一下,至少讓我畢業。
: 佔了便宜,不管願不願意,都要懂得低頭;最少讓人家在幫你的過程中甘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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