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baby0830 (那個他)》之銘言:
: 我的肚子六個月了,和先生本就是分開租屋,原本是住在他那,因為他常跟女人曖昧不清
: 我們常吵架,所以我搬回自己的租屋處,我的租約到五月,先生沒有要讓我搬去跟他同住
: 的意思,我不想浪費錢,所以我想回娘家生產坐月子,這樣坐月子有人可以照顧我(南部
: 只有先生,不想一直麻煩同事),等先生南部買房子穩定後在下來。
: 先生起初是同意,但他很堅持要我月子做完之後回外地婆家跟罹癌的婆婆住,自己待在台
: 南工作。
: 我不要,我想等寶寶穩定一點,預防針打完,我們在一起帶孩子飛回去給公婆看。
: 如果我跟孩子在婆家,婆婆只會更忙,沒有辦法好好休息。
: https://i.imgur.com/bCC9l9m.jpg
: 先生就傳那段話給我....
: 為什麼都不體諒我人生地不熟 寶寶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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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妳覺得他心裡還有妳這個人嗎?
我覺得沒有。
心裡沒這個人,不體諒也是可以預期的。
所以妳這句問題完全是白問。
: 但我還是決定暫時搬回娘家
: 請問有人有打過離婚官司
: 子幼從母的案例嗎
這個問題妳應該問律師,不然divorce板比較容易遇到有類似經驗的人吧。
子幼從母是原則不是絕對,實務上還是必須看各自的情況。
妳要記得盡量保全所有證據,小孩不管怎樣他都有一份,
記得請律師叫他把扶養費付好付滿。
就算現在離婚,只要是在婚姻期間懷孕,法律上就會推斷這個人是孩子的爸,
出生登記一定有爸爸的名字,不可能登記父不詳。
至於從姓問題板友推文有教,我就不贅述了。
妳推文說妳只是想好好照顧寶寶,
那麼首先妳應該先好好照顧自己。
身體上、情緒上、經濟上,各方面的需求,妳準備了多少?妳有多少後援?
小孩出生後的照顧有安排了嗎?現在開始考慮不嫌早喔。
婚姻問題讓妳頭痛請愛用衛生所心理諮商,官司問題證據收一收交給律師發揮,
從妳的文章看起來,妳對這段婚姻有許多不甘心,
但是現實允許妳花多少時間不甘心呢?
最後,如果妳已經有了當單親媽媽的覺悟,
可以看看「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這個部落格的心路歷程,說不定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