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工作選擇,接家業or隨對方而去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18-04-09 12:23:27
很簡單
跟老爸要求薪水6萬以上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給
如果這種薪資 付不出來 工廠應該收一收才對
男友在台南 發展按摩事業 準備自己開店
沒有婚姻點
就說自家的婚姻
家裡假日缺人手 幫忙
請外人怕被黑錢 所以就以兩倍薪資 請我們做
老婆儘管 作得很累 但看在錢的份上
就假日多作一份工作 也甘願了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8-04-11 13:59:00
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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