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婚姻關係的心情抒發。
2. 雖為心情抒發,但仍須接受板友公評。
3. 若為正向心情分享,可考慮使用[閃光]或[閒聊]分類。
和是顏色控制碼,請不要刪掉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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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說真的,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說真的我結婚的理由只是為了合法發生性行為(基督徒好累)
最好不要結婚
最好不要生小孩
最好不要跟公婆住一起、住同一個縣市也不行,因為有一堆照顧責任要你們擔,為什麼要
照顧跟你非親非故你又不熟悉的長輩?
什麼爛社會文化制度對女生太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