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真的計較得太多了,但房子的處理真有那麼不堪嗎?
離婚後房子了處理不過就以下幾種方案:
方案一:
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法律上是歸男方所有。男方也是出了他的存款和繳貸款。
男方要返還的就是當初女方借貸的300萬,以現在的年利率,每年也不過3%
,也不過60多萬,要切得乾淨,也不是什麼大事。算到這邊,
其實也應該計算女方這幾年住在男方房子應該要付多少租金。應該會超過300萬元的利息。
方案二:
房子是共同持有,把它賣掉,一個人拿一半的錢是最好。假設房子還可賣個1000萬。
男生和女生可以各拿500萬圓回來。女生扣除還給爸爸300萬元,還有200萬元現金。
這200萬大概也就是女方平時沒有付一半的房貸(也就是房子租金)
和頭期款比男生少出一點,所以帳面上看起來有點現金。(目前看來這是最好的選項)
方案三:
男方買斷,把房子過到男生的名下。男生有出頭期款和付房貸,
所以應該不用再給女方什麼,就是歸還當初跟丈人借的300萬元,和300萬元的利息。
至於跟女生要繳交房貸的錢,這幾年女方雖然表面沒有付房貸,
但那是因為男生已經付了房貸,女生理所當然會把錢拿到家用上使用,
其實相當於已付了房租。
方案四:
女方買斷,把房子過到女生名下。女生有出300萬頭期款,
剩下的就是要把男生付的頭期款還給男方,
也應該把男方這幾年付的貸款金額一半還給男方。
(這個方案一時間女生不一定拿得出來)。
兩人共同的選擇是方案三,男生就被批得好慘。
這段婚姻我看到的是兩個都很願意付出的人,願意出錢,也願意分擔家務。
也許就是因為做了很多,卻沒有看到對方的付出,就覺得自己好像吃虧了,或是對方沒有
做好。其實,你們只是被房子壓得喘不過氣。
如果沒有買這間房子,三千、五千要花,還需要你還我、我還你嗎?
跟還房屋貸款比起來,五千塊根本是無關痛癢。
男方每個月付房貸、水電、車子油錢保養稅金、註冊費、保險,照理說你應該才是月光族
,真的辛苦了。
但你有看到太太對家裡缺什麼補什麼,家裡雜七雜八的支出就可以耗掉她大半薪水了嗎
?你還硬要比你出得多很多,覺得她付得比較少。
除非她把很多錢拿去買包,一年出國三次,天天貴婦下午茶,不然她出得多出得少,反正
還不是出在這個家。男方不用再覺得女生要多出一些了。
女方覺得自己沒跟先生要過錢,就連請育嬰假也沒跟先生拿錢。
但是先生也沒錢給你了啦,
你有房子住、有冷氣吹、出門有汽車坐、小孩可以上學或才藝班、還有人繳保險費。
大部分都幫你付了,先生還能給你多少錢。有存款就先花自己的,沒存款撒嬌一下,
錢就來了。別那麼死硬派,覺得都是花自己的錢,沒有花到先生的。
男方看起來是真的很在意在沖繩玩的費用,可是平時又不敢討
,就在一個不恰當的機會說了出來。
如果男生找個機會主動問女方,家用夠不夠,需不需要補貼你一些。
或是假日要不要去吃好料的,我請客。然後再補一槍,
可是上次在沖繩幫你墊的錢還是要還喔。
『也許』,女生不會那麼不爽。
有時候很多很多的辛苦是只有自己知道的,另一半很難感受的到。
今天或許你在洗衣服、洗碗、打掃房子。看起來你做了『說的出來的事』
。而媽媽只是跟兒子坐在客廳看韓劇,
但兒子會一直跳到媽媽身上,然後不間斷的跟媽媽講話
,然後跌倒或是撞到某一個地方,所以其實媽媽
的眼球沒有辦法一分鐘完整的在電視上。比起來,還不一定誰比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