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R0Ffk2I公告中,12位板友因違反新板規15-4被禁言3天。
該判決的禁言3天並沒有適用板規,我原本用意是採取新板規罰則的四分之一輕判。
然而經板友提出疑問,我再次確認板規I-viii.有明文規定「不可溯及既往」。
所以,即使輕判也是不符合板規I-viii,故解除12位板友之禁言。
向本次被禁言的12位板友說聲抱歉!
解除禁言名單: 請重新登入PTT即生效。
greatodin、jfw616、lungyun35、sweety655633、makeme
wnwe、orengiht、ja11s4o1n7、morris6813、Fantasyhisai
ntit5566、asd202859
I. 管板方式
viii.若有違規行為無法以現行板規處理者,可修改板規以符合使用需求,
但不可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