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ashi393 (小慈)》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婚姻版首po就是嚴重的離婚問題,我和先生交往四年,結婚也快四年,有一個快3歲的
大?
: 兒,和一個剛出生的弟弟,我比先生大4歲,他大學剛畢業就認識我,我那時已是公職
,?
: 了給我穩定的生活他也很努力,在結婚那一年我們買房,他也考上教職。
: 在家庭支出上,房貸和小孩的保母費、學費是一人一半,他另外有車貸,車子他因為興
趣
: 了跑轎車,因為是手排車平常我也不太會開。
: 他脾氣比較不好,對家人容易易怒,不會動手,只是口氣很兇,但我也不喜歡人家兇我
,
: 覺得可以好好講就好好講 ,所以頻率大概兩個月會有一次大吵,吵架緣由在我看來都
是?
: 活上的小事,自己個性也好強,就算是自己理虧,也會覺得他可以好好講,不用兇我,
最
: 就會變成大吵,我平常生活有點少根筋,他這時也會瞪我一下或是駡我,我會不爽但通
常
: 都忍下來。
: 婚前我有提過生小孩會想要小孩也可以跟我的姓,因為既然都說男女平等,而且我覺傳
: 男生才能傳宗接代的觀念讓女生在社會上一直處於卑微的角色,他那時給我的回應是對
他
: 說跟誰姓沒差,但他父母可能就沒辦法接受。
: 一直以來共同花費我們一直是一人一半,就算他賺得比較多,多的錢也是拿去付車子或
其
: 興趣,因此懷上這胎後我直接跟先生說想要小孩跟我的姓,我覺得關於小孩的花費我也
沒
: 的比較少,應該有立場這樣要求,而且很在意他媽會想要女生能打點好家裡,讓男生打
拼
: 業的觀念,但又會說時代不同女生也是要出錢,想要小孩跟我的姓是我自己的慾望,娘
家
: 全沒有給我任何壓力,我媽只有在很多時候會說這個錢應該是男生要出,例如買房、坐
月
: 、育嬰假時的花費,一開始吵了幾次,但因為他都沒有說服到讓我放棄,最後他也直接
說
: 要我想清楚後果能自己收拾再跟他父母開口,我做的最壞打算是他父母可能這輩子都不
會
: 我有好臉色,但是他們如果堅持我可能也會放棄。
: 結果在我和他父母提的五天後,我生完小孩第十天,他跟我提離婚,而且是鐵了心想離
婚
: 他覺得我沒有重視他的感受,重要時候都沒有站在他那邊,上一胎坐月子期間他和我媽
媽
: 架,我第一時間也是站在媽媽那邊,他從畢業後為了我努力到現在,給我的物質條件越
來
: 好但我一直都沒有滿足,去計較執著在不重要且沒意義的事上,還覺得他是不是越來越
不
: 我,其實我要的只是偶爾一個擁抱和貼心的話語,平常對我多點耐心,不要那麼兇,現
在
: 或許是我 不實際吧……
: 所以他覺得他不能再給我什麼,因為他已經給了我最好,他覺得累了,現在分開他還能
覺
: 跟我在一起時間是美好的 他不會後悔,但是他覺得我們的個性價值觀不同,再在一起
之?
: 只會爭吵越來越多,甚至關係交惡,對小孩也只有負面的影響。
: 隔天我先傳訊息和他父母道歉,他媽媽應該也釋懷了,要我好好做月子,我也和先生道
歉
: 我會改變我愛計較、愛辯和不知足的缺點,為了和小孩在一起,做這些改變我都不會覺
得
: 強,但他說他對我的愛已經貶值到沒有,我會改的話過去8年就改了,他只想變回朋友
關?
: ,已經不是小孩姓氏問題了,他想過小孩一人扶養一個 ,他帶姊姊,因為姐姐很聰明
又?
: 感,他有把握可以處理好父母離婚對他的影響,讓我帶弟弟,這是他思考過後對大家最
好
: 處理方法,但是如果走訴訟程序後,他們家會兩個都要。
: 但是我很愛老大,她是我的命根子,是為了給他手足我才鼓起勇氣再生老二,一想到要
與
: 分開,就覺得痛苦到活不下去,但老二這個年紀又正需要媽媽,對他也是百般放不下,
如
: 現在和他分開,我們應該這輩子都不會親,老大我之前有請育嬰假帶到1歲兩個月才送
保?
: ,餵母奶到一歲5個月,平常晚上也是我在陪玩唸故事,所以我和爸爸比起來他是比較
黏?
: 的,但是小孩平常是爸爸開車接送上下學、寫聯絡簿,早上我除了幫姐姐換衣服外,其
他
: 前準備都是他做的,而且本來小孩感冒我們是晚上一起帶去看醫生,但是後來因為他4
點?
: 下班,他說下午去人比較少,所以後來都是他帶去看醫生,懷孕前我們是輪流幫小孩洗
澡
: 牙,小孩大部分的衣服也是我洗,但是懷孕後都是他幫忙洗澡刷牙還有洗小孩的衣服,
這
: 我原本以為的體貼,這次他說出來才知道他會介意我都沒有做。
: 現在心情真的很痛苦,所以有點不知所云,原本別人眼中沒有100分也有90分的好老公
,?
: 然一夕之間鐵了心要離婚,且他的個性是真的說到這麼絕就不會回頭,其實我真的很難
接
: ,這星期一他提離婚1個禮拜後,他說他的個性不喜歡拖泥帶水我也知道,他開的條件
難?
: 我不滿意嗎?這樣的話下次直接跟他的律師談,很多事情就不會像我現在想的這樣了,
但
: 過了一個禮拜難道這叫拖泥帶水?
: 現在小孩要我選一個我真的沒辦法選,姐姐從懷孕時就很期待弟弟,弟弟出生後也是都
要
: 天抱抱親親,還會唸故事給弟弟聽,要拆散他們也很不捨,不知道怎樣的安排對他們才
是
: 好,我說他還年輕他可以去找他的幸福,小孩就給我扶養,他也不要,我們一個是北部
人
: 一個是中部人,現在都在南部工作,分開後各自會在哪也不知道,就算有探視權,實際
也
: 知道能不能常見面。
: 因為做月子期間,也不能出門,現在的我還能怎麼做,怎麼處理比較好,先生提的離婚
理
: 法院會判離婚嗎?有可能爭取2個孩子的撫養權嗎?希望大家能給我一點意見,但是請
鞭?
: 力一點,產後玻璃心而且我也有在反省了 雖然說都已太晚……
純粹從法律觀點回這篇文章
版友的某些說法沒錯,我國裁判離婚的規定在民法1052條
以你們目前所敘述的狀況,裁判離婚看起來不容易,因為理由很薄弱
但問題在於,打贏官司也無法解決夫妻失和的問題
所以,絕大多數的離婚官司在提出後,不管法律上理由是否充足
最後都會走向離婚一途,所以,你真的不想離婚的話
應該趕快在這段時間溝通看看,我的經驗,這段時間至少還可以拖上兩三個月或更久
因為離婚要談的東西其實很多,要喬的事也很多,不會真的這麼急
但只要提出訴訟,大概一切都沒救了,即便你打贏官司,也只是名存實亡
講難聽點,判不能離婚,我就是不回家,你請求履行同居贏了,我還是不回家
你能做啥?用不履行同居請求離婚?那不是順了我的意,那你幹嘛當初不離就好。
不請求離婚,我還是一樣無敵星星,分居期間我扶養費照付、甚至大家來搶小孩
只是多生爭執,所以,婚姻關係絕對是要在徹底搞壞之前協調,剩下的都沒用
官司輸贏,其實無法解決問題,最終,還是會離婚
就小孩子的監護來說,大女兒雖然不到七歲,但很接近
她的意見會是法官判決的重要依據,所以,一堆打離婚官司的夫妻
在官司期間都會刻意收買小孩,甚至搶小孩同住,因為,小孩其實容易洗腦
因此,年紀越小的小孩,他意見相對不重要,年紀越大,意見越重要
年紀小的小孩,實務上多半是幼兒從母,媽媽只要有正常工作
即便收入跟父親相差很多,法院多半還是會判給媽媽
因為,大不了錢多的人多付點而已,收入不是很重要,重點是誰最適合小孩
監護權官司,絕大多數父親都會吃鱉,就算共同監護,主要照顧者也多半是媽媽
以這個案件,真的打官司,理論上監護權或許你會佔優勢,但實際上得看個案
至於小孩就算你拿到監護權了,其實只要對方扶養費照付
二十歲前你大概也改不了他的姓,這一點很多人觀念錯誤,要注意
其實我都會勸當事人,每個月一萬多的扶養費,
你就當找全職保姆,假日你去帶來玩就好,一萬多去哪找這麼關心你小孩的保姆
通常,只要改姓問題搞定,監護權男生通常不會堅持
因為,他們多半知道,堅持也沒用。
換一個角度來說,拿到監護權的人,也得跟他們說,有心理準備扶養費拿不到
這個社會很多人薪水不是進帳戶的,為了執行扶養費要搞得筋疲力盡,很累人
若事先有底,以後會比較甘心,當然,對方是公務員,那你就穩了
最後跟各位說一件事,很多人都有錯誤的觀念,認為婚前買的房子是婚前財產
所以另一半就不能分,事實上觀念並不正確
首先剩餘財產的概念從來就不是在個別財產上,他是計算價值的差額
所以,就算是婚後財產,也不等於你有一半的應有部分,只是能換算價值
另外,即便你婚前買房,除非你沒貸款
否則貸款仍屬已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會把這部分的金額算入婚後財產
當然差別是房子漲價與你無關,相同的,跌價也與你無關
以上,趁現在趕快溝通,若只是一直在想官司輸贏,你已經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