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北律師啦,我來回答妳的問題,如果只是卡在小孩這關,離婚官司大可放心給他打下去
不要在那邊聽人家講什麼老公一定有把握爭取到監護權(其實應該叫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
務之行使或負擔)啦,那都是瞎猜der
打訴訟要看事實來分析,妳老公說兩個都爭取就一定給他嗎?
根據幼兒從母原則,兒子還要喝母奶,不用想一定跟妳
再根據手足盡量不分離原則,女兒應該也會跟妳
然後還有主要照顧者原則,小孩黏誰誰就比較有機會爭取到
然後妳至少也有的公職工作,雖然公職的薪水以我來看其實也少得可憐,養兩個小孩很辛
苦
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至少穩定度夠
光看妳給的資訊我怎樣都覺得妳輸掉的可能性很低
除非妳實際上是一個爛到法官都看不下去的媽媽,我看妳的文雖然避重就輕了點,但對小
孩而言應該不會是不適任的母親
重點是離婚事由,我看依照法律規定你們目前想裁判離婚是不太可能的事,就算真的有法
官肯判,監護權妳贏面也不小
所以,在老二滿3歲以前,根本是妳老公要來求妳簽字分一個小孩給他,妳怕啥呢?
作者:
moguu (歪歪雲)
2018-06-01 00:51:00我也覺得不用怕當初道歉真是很慌了 直接打官司穩贏 這麼差的老公就看他沒你AA之後能怎麼辦
作者: rexcool (ZHEN) 2018-06-01 01:01:00
人家就不想離婚過苦日子啊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8-06-01 01:05:00妳會這樣說就是因為你光看原原po給的資料啊 誰知道她說漏了多少
很棒啊 趕快離一離 我看原原po不離反而會更慘 替他老公感到可憐
作者:
iraq1986 (我自成一場最粗暴的動員)
2018-06-01 02:03:00推~~~~專業的來了
監護跟主要扶養權爭到了 從此就是幸福快樂嗎個人經歷過 別以為帳面上搶贏小孩了就贏了 XD
作者:
cuppy (I see)
2018-06-01 02:39:00推
作者: Cucoco588 2018-06-01 06:38:00
媽媽這麼控制狂,扶養權都給她,對小孩真的好嗎?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8-06-01 07:15:00小孩還是給90分的老公吧 誰都看出是非對錯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06-01 07:50:00兩個都給媽媽,前老公開心成為假日爸爸,只要付一些些保母錢,還可以無負擔第二春從此擺脫衝突生活,或成最大贏家最倒楣是兩個小孩
作者: cvnn 2018-06-01 08:01:00
一個家搞成這樣 不是單法律就解決的
作者: capriphoenix (展翅吧 鳳凰!!) 2018-06-01 08:20:00
法律要的是一個結果,並不能真的解決問題!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08:22:00請問樓上一大群,離婚有啥不良影響,小孩在開心環境長大不是最重要,管父母怎麼生活有沒有婚姻又不是離婚小孩就沒爸沒媽沒人疼
作者: yukeikei (Kei Kei) 2018-06-01 08:29:00
推~專業!
作者:
viwa (YA!!)
2018-06-01 08:30:00推!直接打官司不用怕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8-06-01 08:38:00離婚後爸媽多少會受失敗的婚姻影響,無形中也會影響小孩,並不是小孩有沒有人疼那麼簡單而已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08:40:00所以不離婚繼續貌合神離好棒棒,小孩會良好成長喔
推!不要慌而亂道歉,因為對下決心要離婚的男人就是可以利用來做很多事,例如當妳承認有過失的證據,問題妳只是慌了想挽回胡亂道歉罷了!學一次乖吧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8-06-01 08:45:00搶贏了家就毀了 這樣有比較開心嗎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8-06-01 08:52:00我沒說不要離婚呀!其他文章推文我都說離婚最好,但不管離婚與否,小孩已經受影響了。(怎麼那麼會曲解別人的話呀!)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08:53:00所以你上面不是多餘,他們就不好了幹嘛不離婚如果只是擔心搶不到,抱歉現在女方是優勢,不用怕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8-06-01 09:02:00男生就說一人一個,男孩給女方了,大律師還在那邊分析半天,笑死
作者:
comit (等待)
2018-06-01 09:19:00我也是覺得你說的這樣,但是這建議其實對原原po沒幫助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8-06-01 09:20:00大律師呀,如果男方握有十足女方不利的證據也這樣判嗎?
作者: bibobaby 2018-06-01 09:24:00
公職是不用上班?主要照顧者的定義 現在指的是下班時間計算?小孩現在是白天可以讓他冷凍休眠?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8-06-01 09:28:00原文中男生也是教職,又賺的比女方多耶!我發現現在很多律師都很懶,訴狀都沒看完
沒監護權不代表沒撫養義務好嗎...監護權給媽媽,爸爸照樣得付教養費啊
告贏又如何 前面有個你的同業po的文可以參考看看 贏了法律上所有的權益也換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完整的家了
話說我反而覺得 就是因為去掉其他因素媽媽有優勢原原po跟老公的態度才讓人覺得 是不是原po有什麼問題
作者: bibobaby 2018-06-01 10:01:00
所以你覺得現在幼兒園也收新生兒,然後知道這案下班時間爸爸都神隱沒付出就是了。
導致他們雙方都覺得上法院爸爸那方有機會贏原原po跟她老公都是公教單位 基本法律常識應該有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8-06-01 10:05:00大律師看片面文章打官司好嗆
作者:
chun605 (力力亮晶晶)
2018-06-01 10:18:00事實都不清楚就說會勝訴的,律師倫理?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8-06-01 10:19:00那個......很多公職還真的不是你想像中的有法律常識(勿戰感謝大律師回覆,所以看起來女方的確不是100%勝訴無誤能給的資訊太少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8-06-01 10:25:00男女條件相當又有一雙兒女不可能兩個都判給女方好嗎?一定也是一人一個
作者:
viwa (YA!!)
2018-06-01 10:27:00我覺得這篇只就原po的文章內容來建議,結果是會贏沒什麼不對啊。說男方有不利証據都只是網友猜的吧=.=
要說離婚對小孩沒影響是騙人的啦,訴訟過程兩造就是對立面,含調解一拖兩三年,父母就算不互相大吵不攏絡小孩,講到對方也不會有好臉色(光擺臉色已經是極有修養極自制的了),能夠友善好好溝通的也不會走到訴訟那一步去,家事法院整天在播三明治還夾心兒童小短片不是騙人的,過了訴訟階段一切塵埃落定以後,法律問題解決了
還有生活要過,看看板上不時冒出不想跟單親婆婆住的求助文,推文從沒少過"跟孤兒寡母交往就該有同住心理準備"的意見,就知道不可能沒影響的看這串才知真的很多人認為兩個小孩一定判一人一個耶昨天我和雪大還被人批評一知半解,頗呵我個人判斷也差不多同這篇,離婚不太可能成,不會處理到子女監護問題,不過若是碰到某些法官判准離婚,雙方誰比較有利其實我看是五五波
作者:
wen1015 (☂下雨天)
2018-06-01 10:44:00推文笑死 一堆打臉 錢多就出錢啊 小孩給照顧者 有這麼難懂嗎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18-06-01 11:10:00噓的人是怎麼回事啊?雖然原po的老公確實也有委屈的地方但監護權本來就是判給媽媽比較多,這篇只是就法理而言沒
覺得 會低頭求原諒 因為 被外傳90分的老公離 傳出去多難聽?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18-06-01 11:11:00錯啊!!為什麼好多人會認為一人判一個?
推,法律上的部分的確如此,只是有人總是不願看懂要用自己的好惡來看,法盲不少,重點不是真盲,而是不願看見我不認為打官司贏了就是贏了,畢竟一個家走到這樣的境況,但是男方拿此威嚇女方,真的也不是什麼好伴侶,也沒有真的以孩子的福祉為重,什麼外人說的90分,講白了我們成人在交際時,才會說出什麼90分的場面話,就像一定要說別人的小孩好可愛一樣的場面話
老實說,我有一陣子沒來婚姻板,這幾天一來看到這串文不知道為什麼有點八卦板仇女文的氣味囧
作者:
kko5566 (kko)
2018-06-01 11:43:00只有我覺得老公愛上別人了嗎@ㄛ
大律師, 想知道那撫養費會怎麼算? 女方一打二有很高機率必須停職專心照顧.以我個人角度來看, 我會覺得女方現在說要兩個, 是情緒下的決定, 實際上真的帶兩個不一定是最佳選擇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8-06-01 11:54:00離一離吧 這女人有夠好笑
小孩兩個都給女方帶, 男方仍有探視權, 再給撫養費如果男方未來存點錢,有些遺產可分, 根本沒差.
其實的確一個女人家自己帶兩個孩子超累的,但正常情況下,沒有媽媽願意和小孩分開的小孩一個已經3歲,是讀幼稚園的年紀了;媽媽公職請育嬰留職停薪也不是難事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8-06-01 12:27:00推一個
法官判不準離是我最期望看到的結果,太太改不了小孩母姓,得天天面對先生跟公婆。想到就覺得有趣。
作者:
viwa (YA!!)
2018-06-01 12:45:00可是,現在是先生要離喔~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12:50:00是很累,但不用面對一個討厭的人 還蠻輕鬆地兩個一起要帶也只有晚上,假日一人一半或是男3女1
作者: p5287058 (Franz991) 2018-06-01 12:51:00
要判媽媽就判啊,男方找個更好的女人再生兩個出來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12:52:00其實很輕鬆,我兩個不到3y,也沒很累阿男方也要出錢養阿,可能無法再生兩個如果是北市,那三四萬的扶養費跑不掉,男方如果想探視高的話臺北市今年基本生活費到三萬了吧,一人一半2個小孩也要三萬以上按薪資比例分配男方只會出更多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13:24:00不管是不是,扶養費都是看當地基本生活開銷,或是兩邊協議台北去年是2.8w男生都別想多生兩個啦,除非都給新老婆養只是兩邊都能和平共處的好方法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13:43:00孩子自己要生的,養孩子是義務,苦個屁,因為離婚就連小孩都否決才爛呢(可以再婚不要生而已阿)
「但是我很愛老大,她是我的命根子,是為了給他手足我才鼓起勇氣再生老二」孩子誰要的,先試著看懂吧?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14:04:00又不是無性生殖(攤手)
先生應該沒外遇啦,有的話不太可能離婚還想帶小孩太太舉那些例也只是想證明自己其實對家庭付出不少,在金錢和家務上並沒有比先生差
作者:
novagirl (novagirl)
2018-06-01 15:23:00外遇的還是有可能離婚想帶小孩~對有些人而言,小孩=資產更糟糕的是還會讓(或是要求)小三帶小孩~
再問律師, 若扶養費如假設的是 四萬,一人一半2萬.這筆錢有限定使用範圍嗎? 我的意思是如果實際上花在小孩上的費用只有2萬, 那扶養費還是四萬一人一半嗎?另外我是覺得 對於孩子會判給誰這件事最有趣的地方在於 部分板友執著在"輸贏".今天如果男方是說 : 離婚孩子我不要, 妳自己想辦法當然他還是必須給扶養費, 但肯定會有人說 這男人超爛, 不負責. 孩子都丟給女方扶養...等等的所以女方搶贏的定義是, 男方要但是男方搶輸.這個要點之下就會產生後續的問題, 包含孩子是否真能得到最好的資源.畢竟, 扶養費的標準就只是最低生活水準線而已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6-01 17:08:00其實沒有誰爽到,我認為離婚是兩人都爽到,但該盡的責任義務還是要盡,給彼此自由而已,但版上總把離婚當成失敗還是報復當然有小孩了在擇偶上自然有限制,要再生也難,除非你很有錢很有時間陪孩子,看到再跟別人生兩個,好笑欸,又不是集點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8-06-01 17:26:00我覺得樓樓上sky大提出的問題很好!也有板友推文詢問當事人是否真的2個小孩都要?還是只是因為老公說一人一個,她順口說出來她兩個孩子都要?其實,我覺得她情緒很混亂,或許沒有把這個狀況想得很清楚(能不能照顧得來?怎樣對孩子才是最好?)也或許真的是在爭個所謂的輸贏。其實,看了還是蠻難過的,不知道為什麼要弄成這樣。只希望他們都好好的處理。以上參考。
其實離婚之後男的反而會開心小孩被判給媽媽吧,多的是不想帶著拖油瓶妨礙自己第二春的男人
如果媽媽不堪虐待,離婚當然歡喜。但這位媽媽因口舌之快遇難,也不是真心想離婚,若還是分了恐怕心中怨念更多。
作者: evilivy (不想想太多...) 2018-06-02 02:39:00
推
作者: justme7979 (處處好風光~) 2018-06-02 08:13:00
我是覺得這夫妻 不管哪一方硬著頭皮把兩個孩子都爭到日子都會過得很緊繃 忙到生活品質大降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8-06-02 09:10:00跟著這種媽媽只會害了小孩而已
作者:
SoftPig (SoftPig)
2018-06-02 11:27:00那判給男方的案例主因會像甚麼樣子?婚姻暴力有影響嗎?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8-06-02 11:28:00
原原po就不想離婚啊
作者:
SoftPig (SoftPig)
2018-06-02 11:34:00了解,謝謝解惑。抱歉我還有個問題,是否就實際案例而言,就手足不分離,會是贏者全拿,另一方不會扶養任何一個小孩?
專業推,奇怪捏,我在原文推文也就一直在說我是針對對方強硬的離婚給予實際的見解,一堆法盲在那邊女方有問題,現在被專業的打臉感覺如何啊zzz備好底牌又不代表一定要用,只是原原po聽起來就是自責所以要放棄上法庭爭取的機會才提醒他的
作者:
tvbic 2018-06-02 20:05:00爭到了兩個小孩又如何,剩下一個破碎的家庭
作者:
amalea5 (amalea5)
2018-06-03 00:35:00不一定要請育嬰假顧剛出生不久的老2除了保姆還有托嬰班我家小孩2個月就送托嬰班了(產假結束後一周就送了)可2個讀同一間一起接送(純粹回覆某樓說幼兒園沒收新生兒)
作者:
Anikk (安..)
2018-06-03 08:29:00看來只能等他們判決才知道誰說的是正確的XD
原po真的抓到好的時間點欸 兩個小孩都得到 又可以從母姓 根本完美結局
作者:
SP500 (標準普爾)
2018-06-04 11:21:00爭取業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