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y763092 ()》之銘言:
: 抱歉又是老問題,
: 但實在好奇大多數人的做法所以上來請教大家。
「近三十年的傳統」大多數人主流作法的確會登記老婆名字
但是時代變遷 問題比以前更為複雜
有愛的時候都不會計較
但未來的事情沒人知道
我家房貸都我在出 老婆一毛都沒拿出來過
以前我真的不會計較
(我雖然也很愛錢 但妙得是我對錢看得挺淡 不會特別去算 這沒有矛盾喔)
但是她掛名掛得理直氣壯理所當然(不只房貸這件事) 和錢有關的都一律我在買單
每次看他那嘴臉真的是替自己深感不值 好像老子我上輩子欠她的 一切都是應該的
結論:多少要算清楚 雖然不用蜘蛛必叫 但50/50 60/40 該算的還是要算
否則你的隨意 別人會以為隨便 軟土深掘
習慣養成 相處模式一旦養成
以後就是這樣了 以後更不可能改變
若干年後你就會被版友說:啊 還不就是自己寵出來
ps.其實我一開始沒仔細看你的內文
剛剛看了一下 你老婆都出一半的錢了 你已經夠爽了 不用算那麼清楚
若是我會給她掛名。
你看看我就安慰許多了
: 與未婚妻訂好年底結婚,
: 最近打算先買房做為新婚住所,
: 交往以來都是財產共有,
: 兩人收入差不多,
: 頭期款跟房貸會各付一半,
: 生活費也是共同支付,
: 所以本來的共識打算到時候房子登記共同持有,
: 但最近岳母半開玩笑的問說:房子要登記共同持有?通常不是都登記老婆那嗎?是在為以後預留後路嗎?(…)
: 導致最近我跟未婚妻又開始討論這問題,
: 我的想法為不是不想登記在老婆名下,
: 只是既然各項支出都各付一半,
: 登記共同持有保護男方權益應該也是合情合理的,
: 難道一定要登記老婆名字才代表有愛跟體貼嗎?
: 另外請問房子登記給老婆是大多數人的作法嗎?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