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看完有夠無言的
1.你因為令堂,所以可以額外拿200萬,錢到手了開始盤算她身後你們有什麼好處?
這如果是請外人看護,就是黑心看護了啊
2.你們自己選擇一種比較高品質的生活方式,結果不思開源節流,唯一solution是令堂
過世多了房產可處份?
實在看不懂你最後的問題
"很擔心老公一人真的能養全家嗎"
請問在不改變現有生活模式及你的賺錢能力下,你老公一人無法養全家能怎麼辦?
又不存在搶銀行這個選項
看不懂你原文中的舊房究竟是娘家的或你們夫妻的
以下分2種情境提供建議
1.不論舊房是你們夫妻的話是娘家的,把令堂接來一起住
A-1舊房若是你們的,舊房空出來後出租或賣掉,可以抒解相當大的經濟壓力
A-2若舊房是娘家的,跟哥哥商量,出租後2人平分租金收入,一樣可以抒解經濟壓力
B.照護令堂從單純送三餐變成全日看護,比照台籍看護一個月6萬,跟哥哥商量200萬
一個月3萬攤完後,哥哥另外給你一個月3萬
(這只是概算,另外還有醫療伙食費用要平攤)
這樣你們多了租金及看護費,你的產值再也不是22K
不過我也知道接令堂同住,你們生活品質會下降很多
所以我才說你們選擇一種比較高品質的生活方式
當然有可能哥哥也吐不出一個月3萬了...
但至少也有租金或賣房收入
舊房若是娘家的,舊房的收入就該大部份歸妳這個照顧者
(當然要考量哥哥已出的200萬再精算)
而且令堂嚴重失智,獨居超級危險好嗎!?
我實在很難以想像只想著身後有房子可以賣,而沒想失智老人獨居危險者的...人格?
2.把令堂送安養機構
1的作法會長期賠上你的職涯,如果你認為你的職涯是有發展性的,就很不適合
送安養機構後,舊房處份同上述第1點
但哥哥先給的200萬你就沒理由拿了,要分期還給哥哥(並且你也要攤安養費)
舊房若娘家的,也沒理由令堂身後歸你一人所有了,甚至更可能的是要變賣支付安養費
好,分析利弊得失,我想你大概會選1
這意味著:照顧令堂對你家的經濟是利大於弊
結果你卻只想著享受好處(200萬已先到手,400萬舊房我不確定現有產權)
盤算著當不用盡義務......
我實在不曉得要說什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