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8-08-02 01:13:26我是建議原po別變成當事人,過好自己生活比較重要。
其實原po女友已經接受了,「他們以後還是想來就來」。
也就是說,真正的當事人應該是原po女友,是她必須要承擔「男友(先生)父母
常常過來」的感覺。
然後我想說一個觀念,「隊友不是萬能的」,自己遇到的大部分問題,其實
都是自己要承擔的,想要靠隊友擋掉解決自己的問題,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總之,原po無力改變自己的父母,這房子他們有權利可以想來就來。
而原po是孩子,對於父母常來,其實並不會真的有太反感的感覺。
唯一會覺得父母太常來的就只有女友,所以要做選擇的人其實是她。
至於有人說,退掉房子3/4的錢,自己買房子換自由。
那我必須誠實的說,背房貸才是失去經濟自由,千萬別做傻事。
住房子還要住到看人臉色,是我才不幹兩人都是竹科工程師背房貸不會到多可怕
作者:
PCL1515 (PCL)
2018-08-02 01:23:00那麼有骨氣就自己買啊,說不要也要有不要的本錢啦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8-08-02 01:26:00所以自己買房,就可以脱離父子關係?跟父母不相往來?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8-08-02 01:29:00為人子女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下跪剛好
做父母的活這麼老連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要不要跪?你把自己的孩子教到不懂最基本的道理,要不要跪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8-08-02 01:32:00尊重什麼?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8-08-02 01:32:00換女友才是真正解決之道,反正也黑了進門後變成她去跪
作者:
w3aki (w3aki)
2018-08-02 01:32:00兒子趕老子 這夠不孝啊下跪還好吧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8-08-02 01:33:00去爬原文再來說嘴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1:36:00就事論事好嗎?扯到殺人放火會不會太遠了
就是單純就事論事阿,什麼事情都有理字,扯關係幹嘛父母做錯有問題兒子還不能趕??
作者:
w3aki (w3aki)
2018-08-02 01:40:00再怎樣房子都算共同持有哪有單方面趕人的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1:40:00我是父母我會看開,好好把手邊的錢留著自己好好過退休日子,給兒子買房的錢,我想都可以去環遊世界了,北部算啥。可惜上一輩的大多還是看不開,捨不得對自己太好。
那換個角度,我跟父母共同持有房子,他們今天說有安排不希望我過去探望,我可以強迫過去要他們等我嗎?
不爽的是女朋友也不是兒子本人,不用扯到有沒有給子女尊重什麼的。要不就為了女朋友把爸媽出的錢還爸媽,要不就分手,很簡單的
作者:
w3aki (w3aki)
2018-08-02 01:46:00所以很多老一輩的死前都不願分財產就是這樣啊財產分了馬上被媳婦趕出門啦
作者:
trex995 (Trex)
2018-08-02 01:52:00這就是一堆婚姻的問題啊,雙方就不是互相尊重的關係,從來不尊重小孩已經長大成家了,事情不管道理,稍有不順父母的意思不孝的帽子就扣下來了,這樣的親子關係怎麼會不出問題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1:57:00如果是原原po的父母,我倒不覺得他們生氣的點是無理,不尊重孩子的喔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8-08-02 01:57:00其實我看到要下跪,想說這不是小學生才會做的處罰嗎?「跪下!雙手舉高!下課鐘響才可以進教室」。。。。XD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2:02:00房子乾脆收回登記自己持有,或者賣掉,兒子出的四分之一還他,父母出的四分之三拿回,自己北上要玩住飯店,兒子約在外面吃飯聊聊天就好,早點看清自己養大的孩子是什麼德性也好
以後我也買棟房子給我爸媽然後說我想來就來你們都要等我喔,反正是我買的嗎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2:07:00樓上,你想這麼做就這麼做啊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2:09:00如果你是男的,我覺得你的個性就跟原原po的女友很合我是認真的
可是原波父母並沒有要求原波他們要配合行程啊,頂多有點像多一個北部的行館方便住宿並且順便探望兒子這樣,跟你的類比不合吧。自己出了絕大多數的錢還得到這樣的回應真的可以理解蠻心寒的下跪道歉這就家庭觀念的事,不便置喙,但父母應該是出於過度傷心失望才這麼說,原波也要多為父母想,於情於理,你真的站得住腳嗎?
還是很簡單啊,如果今天父母在家明確表示不想我過去探望那我還是可以硬過去嗎??尊重應該很好懂得,不該有任何強迫的概念
那反過來也可以說原波“強迫”父母一年只能去他們出大部分錢買的房子住2-3次,不也不尊重父母意願?其實講來講去,我還是覺得想要完全的自主跟自由,錢還是還父母,自己全部負擔才不會落人口實,這個硬道理就算是親子間還是適用的
不然你就是要有超級高超的溝通技巧足以說服父母照你的期望做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2:33:00我會選擇尊重出3/4錢的人,不要說錢不重要,光是省了房貸就幫了未來可能的小家庭多少。要尊重也要有本事有骨氣,錢就靠他和女友自己全擔了下來再來跟父母談,今天如果是小倆口自己買的房再來要人家一年來兩三次就好,ok.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8-08-02 02:42:00有錢就能大聲說話的道理嗎?XD好險我房子自己買的,但我還是不會限制公婆一年只能來2.3次,他們常常週末想來就來,我無所謂,父母想小孩想孫子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8-02 02:52:00這世界的確就是個有錢能使鬼推磨的世界啊,XD,任性的窮人有人會鳥嗎?
三方都有問題吧,原原po懦弱、女友強勢、父母是兒子寶又擅長情緒勒索。根本食物鏈組合。
作者:
kmaster (救球是一門藝術)
2018-08-02 03:41:00可能我沒這種有能力的爸媽無法體會,原po其實有意識到父母的“愛”跟關心已經危及他另一段親密關係但在他抵抗的過程中處理得不夠周延讓父母覺得失望我也不敢說600擺在面前我能帥氣地說“我不要”,我覺得可以溝通的點應該是1.不應該限制父母來訪次數,但真的要溝通,到訪前提前告知2. 觀察女友態度,這一切不是理所當然,這是婚前財產。婚後房貸/生活費怎麼分攤,有想過嗎?3.女友黑了,無解。
作者: Reecoo (即期品) 2018-08-02 06:46:00
男方父母遠在屏東但控制慾很強,反應也很土直,男方個性懦弱且拿了房,應該,要找能接受的女生才是,猜測女生很正XD 捨不得分
那個房本來就是爸媽的北部行館,借兒子住住,是兒子搞不清楚狀況XD
作者:
mumuw (木木)
2018-08-02 07:25:00那個房本來就是北部行館+1
作者:
thalamus (thalamus)
2018-08-02 07:31:00換女友請確認下一個能接受,不然會變成每一任都因為相同的問題分手
作者: runtmc (胖子不會飛.....) 2018-08-02 07:56:00
怎麼有人這麼北爛 可能沒父母 從小沒人管
作者:
xulu0 (miss)
2018-08-02 08:13:00換女友+1,我是寧願沒有房,住在自己不能做主的屋子裡,跟沒房一樣。
作者:
poi1619 (poi1619)
2018-08-02 08:39:00這樣女生也能乘機換男友吧,找一個孤兒,自己的房子自己賺錢買,皆大歡喜。
作者:
Davidgood (我叫Jason不叫David)
2018-08-02 08:54:00他爸媽來北部一兩個月一次,一年約10次,這樣不行?
作者:
MAZUBB (瑪茲逼逼)
2018-08-02 09:02:00人只要不顧「情」面就把「理」搬出來了,理說不通就會開始談情
作者: fujizaki (豆腐) 2018-08-02 09:09:00
不是一兩個月一次 有時候會一個月兩三次 一次兩三天還是分手換女友吧 記得交往前要跟女生說明白一個月可能1/3時間要跟我爸媽同住喔而且他們有鑰匙 你就算跟他們說不要來他們還是會自己跑來喔還是600退一退自己買房自由吧...
作者:
Annis812 (Annis)
2018-08-02 10:16:00換女友根本解決辦法+1 XDD而且這一鬧,要嫁進去,難囉~~
作者: sinbujj 2018-08-02 10:30:00
女友其實沒什麼資格說話 自己回家住不會?
這世界就是出錢的能講啊,不然幹嘛要說自己買的房有自由?這女友沒出錢倒是講話最大聲,出房給住的長輩最倒楣,本意是讓孩子少吃苦卻常被說是情緒勒索。有小孩的我們不都是凡事為孩子著想的?長輩也同樣只是平凡的爸媽罢了....
要就分手,不分手就兩個自己搬出來住是我也受不了另一半父母常來
作者: petitchou (啾) 2018-08-02 11:39:00
我覺得還是女友身分的確沒什麼好管的,但之後要成家這就是大問題,看是要另外自己買房,原本的真的就當爸媽的行館,大家互相不干擾最好
作者:
Nyaowan (水上å¾ç¶æ©é§•åˆ°)
2018-08-02 11:43:00如果我要掏錢給小孩買房子 我是不會去過問的 就跟借人錢一樣 不然就是簽借據教小孩一個月還兩萬如何?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8-08-02 11:44:00簽租約 房東就不能隨便進房客的住處 這倒也是好辦法
作者:
bq99 (4321lin)
2018-08-02 12:09:00女友沒辦法愛屋及烏,應該也不太愛你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8-08-02 12:40:00推最後一句 中肯
以經濟自由來換取無須與公婆密切相處的自由 無價不是一堆人花錢搬出去?大家都傻瓜啊?
這個早點分了比較實際吧 這種爸媽怎麼可能同意兒子結婚另買房住別的房子 婚後去行館頻率只會高不會低
作者:
goodgril (Leanne)
2018-08-02 14:17:00覺得女生也是滿可憐,被講的很糟糕,都已經想成為一家人,說出自己的想法不也是一種溝通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8-08-02 15:37:00
說出自己的想法跟一直吵叫對方接受是兩回事連對方父母主動釋出善意願意和好,還在那邊使弄,這不叫溝通
作者:
hypeng (獅子雲)
2018-08-03 11:28:00寧願租屋也不想拿婆家的大筆錢/房子,那很麻煩的,就是一個入坑,會請婆家好好把錢留著規劃養老,真的有錢不用再跟小孩拿孝親費,對小家庭來說就很感謝了,又乾淨清爽不會兩邊牽拖
作者:
Relid (Reed)
2018-08-04 00:57:00父母出錢買房是疼兒子,如果今天原po真的貸款還爸爸錢來迎合女朋友,那真的可以斷父子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