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該怎麼繼續下去

作者: ccwt2362 (8=====D)   2018-08-25 15:25:20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 引述《evy4a0e0090 (任性小公主)》之銘言:
: : 我跟我老公是奉子成婚的
: : 其實我們兩個交往沒多久就懷孕了
: 兩個重點:
: 1. 直接跟老公攤牌,我覺得他的收入還喝茶這麼頻繁,身為男人我也是看不下去,
: 一點責任感都沒有,有本事就多賺一點。一些商場名人包養了好幾個女的跟嫖妓沒兩

: ,人家還是過的好好的。一切看能力。像李珍妮美國產子,好幾個台灣企業大老闆去
美國
: 認小孩。
: 2. 尊重對方隱私,不要沒事去查人家手機,我覺得這點很重要,因為你不只會查到
嫖妓
: ,還可能看到老公跟朋友,跟家人的私下對話,這都是不該看的,有些話只對家人講

: 只對朋友講,你為了查嫖妓也會看光光的,這是矯枉過正了。
: 以我自己為例,我是婚前就禁止女友看我手機的,這是天王條款,不管什麼情況都不
能偷
: 看手機,一次就再見了。我們結婚十幾年,對這點都很互相尊重。
: 只是我想不懂怎麼有這麼多婚姻狀況都是從「偷看手機」引起的?這不是庸人自擾嗎

https://i.imgur.com/KtMYPdU.jpg
你自己所謂的婚姻尊重 不要扯到台灣人的婚姻尊重
大部份的台灣人誰在跟你一樣
首先講原原PO的老公手機嫖妓
如果老婆沒看到老公的手機嫖妓資訊
請問這位老婆在婚姻裡還要被欺騙多久?
新婚+小孩即將出生的老公都可以嫖妓數次
這位老公以後還有什麼不能背叛?
檢討受害者偷看配偶的手機叫做不尊重
這種老公就有很尊重他的老婆和婚姻?
---
什麼叫做尊重對方的隱私
我老婆在婚前就給我她的任何資料的帳號密碼 還有所有個資
有時候她在忙 就是我登錄她的帳戶幫她處理事情
就是在她知情的狀況下我才會使用她的隱私資料
其餘任何時候我也不會去碰
(我的資料也都會給老婆 只是她不太有機會去用)
我和她的手機都有設定各自的指紋解鎖可以使用
目的是萬一對方無法使用手機(如:沒空不方便或受傷)卻必須使用
這時候才需要另一半幫忙解鎖代用手機
「尊重」不是一個人的决定行為
更不可能是霸王條款
你的尊重是單方面的自私尊重?
還是經由雙方協議的共同尊重?
---
有些人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 才會心虛害怕被發現
和家人朋友的對話會擔心被發現
通常都是有不可告人的事情或對於配偶不利 批評損及配偶的內容
如果沒有 幹嘛擔心被發現?
作者: silveriodide   2018-08-25 15:35:00
我跟先生手機密碼都互相知道 電腦信箱也都知道 但提款卡密碼就不可以 哈哈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8-25 16:00:00
我們家的提款卡密碼都同一組XD
作者: kelly0203 (E奶蕩婦)   2018-08-25 16:03:00
咦~我好像沒有給你我的提款卡密碼後XD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6:04:00
那小孩的信與日記父母都可以自己打開看嗎?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8-08-25 16:07:00
小孩的日記和信很重要嗎?
作者: boggylin   2018-08-25 16:17:00
怎麼感覺你對隱私的標準不太適用每對夫妻耶
作者: kasumiy13 (kasumi)   2018-08-25 16:20:00
那自己的日記跟信願意讓父母這樣看嗎?換位思考一下就有解了。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6:21:00
最後一段的邏輯,會導出:你沒做壞事,幹嘛怕政府監聽你打開小孩的信與日記,如果沒事先徵得同意,就是:不尊重啊?
作者: boggylin   2018-08-25 16:25:00
有人視看手機是大忌...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6:26:00
如果政府或警察都監聽,監看所有人的電話,手機,line,也可以預防很多犯罪,所以我們應該因此同意這種行為嗎?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8-08-25 16:34:00
我的意思是小孩日記和信這種不重要的東西何必去看,然而夫妻互有密碼本來就很普通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6:39:00
原PO你最後一段的邏輯是可以推出這種論點的啊
作者: babarinna (花錢手很軟)   2018-08-25 16:39:00
舉小孩日記和信的邏輯不太對吧,如果今天我把日記鎖起來不讓人看/我把日記的鎖給你說想看的話你可以自己看那就是自願交出隱私權,夫妻互給密碼也是自願放棄隱私啊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6:43:00
日記不一定都有上鎖的,信就更不用說了,收到就可以直接撕開來看.所以如果真的尊重小孩,就要事先問了.然而有些父母會怕小孩交男女朋友,或是交到壞朋友,而不問小孩的,真接就看,然後發現,再阻止.這時是尊重重要,還是阻止小孩交男女朋友(或壞朋友)重要??原PO中國與北韓政府就在做這種事!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8-25 16:50:00
有些人維護嫖妓行為真不擇手段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6:54:00
這是一個道德上的兩難問題
作者: makio (shiawase^^)   2018-08-25 17:24:00
我和你家一樣,所有密碼帳戶指紋都共有,但沒事根本不會想去看,主要是互相幫忙用的(也有一種互信的感覺)話說回來每個人個性不同,兩個人有共識就好。我個人是支持對另一半坦蕩,防著對方的婚姻好累。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8:14:00
重點是你最後那一段話所隱含的邏輯。那會引發的邪惡遠遠遠超過嫖妓。個人比較害怕那段話中的想法。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25 18:30:00
im大勒共蝦?夫妻之間權利義務是對等的,所以才會有夫妻之間應該應該沒有隱私的延伸話題。政府跟民眾權利義務根本不對等,雙方甚至互有監控的責任,這你也要拿來類比?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8-25 18:44:00
蘇玲大正解= =
作者: hotaka (離...)   2018-08-25 18:50:00
我不會給伴侶看我跟朋友的對話,不是因為裡面有不可告人的事情,而是裡面有我朋友的隱私,朋友願意讓我知道,不等於願意讓我伴侶知道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8-08-25 18:56:00
「你沒做壞事 幹嘛怕政府監聽」這是你的邏輯嗎? 那何必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呢?反正沒做壞事坦蕩蕩。你說前提是必須合法 你去看看立法意旨 就是保障通訊自由及人民隱私 不管你是坦蕩蕩或偷偷摸摸 都是你的隱私及通訊自由 非到窮盡一切偵查手段仍無法掌握犯罪事實 才能由檢察官向法院申請監聽票。請問偷看手機合法嗎? 找找引為偷看手機被判刑的判例吧。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9:07:00
有些人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 才會心虛害怕被發現 <--這是你自己原文說的。所以請問你願意讓所有人看你的手機資料與所有電腦資料嗎?畢竟這句可以推出我沒做壞事,所以不怕人家看。極權國家不是一天造成的,而是慢慢被有心人用這種觀念造成的。你的這種觀念,非常恐怖。比嫖妓還要恐怖。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8-08-25 19:13:00
結論:你開心就好。 我現在也懶得開書單了,開心就好開心就好。或許以後你會對小孩說『你沒做壞事,手機幹嘛怕爸爸看。』希望不要成為會偷看兒女手機的家長,共勉。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9:21:00
樓上,按照原PO最後一段的邏輯,是有可能發生的。
作者: kelly0203 (E奶蕩婦)   2018-08-25 19:29:00
看文自行腦補的人真多
作者: eunicemiru (咪嚕由你吃)   2018-08-25 20:02:00
我們家也是密碼互相知道,婚姻中這樣的信任感很重要。另外推黑莓機XD
作者: weiweicat (維維貓)   2018-08-25 20:09:00
我也是和老公互相知道對方所有密碼,但從不去看對方的內容,要被尊重就要先得到信任。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8-08-25 20:42:00
我覺得… 主要是原po自己跟先生感情根本還沒走到互信階段啦那麼,不管有沒有察看手機的舉動基本上感情基礎就不適合結婚,察看這舉動只是驗證自己不安。這些關係的磨合公約建立都該婚前的事但現在有新生兒!先處理該怎樣養孩子吧
作者: energy520200 (春虫虫)   2018-08-25 21:00:00
手機+銀行帳戶在我的婚姻裡也不是隱私~
作者: Kiran (哎唷!)   2018-08-25 21:30:00
imagewind大 我推你
作者: makio (shiawase^^)   2018-08-26 00:45:00
雖然親子關係和夫妻關係不能類比,但如果和孩子互信,也無所謂偷不偷看的問題了。我的手機密碼小孩知道,方便他們去開無線網路熱點。(小孩還沒大到需要手機)互信、認為彼此是一體的雙方對隱私的戒備會比較低,對不相干的人或政府則趨近零容忍。
作者: lastever (child)   2018-08-26 01:16:00
推i大...但真的很多人不明白這種想法的危險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8-08-26 09:08:00
i大才是對的 可以對老公老婆這樣 那小孩也可以了要是老婆有個產後憂鬱症什麼的 你手機就是滿滿的彈藥庫了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8-08-27 10:51:00
推這篇!很多人都以井窺天,自以為自己的價值觀=全世界的價值觀....
作者: bettylin9   2018-08-27 20:54:00
我想原po應該是想說,我不怕你看,因為我沒做壞事沒什麼好隱瞞的,會『擔心』被看是因為有內容損及對方在乎的利益。可是呢...我不怕不擔心,不代表我願意或喜歡給別人看,也要看對象是誰。而政府和父母甚至另一伴有強制權可以看是有前提的,就是對方涉嫌危害他人的重大權益之類或孩子無完全行為能力父母需同時負擔兒女的造事責任的理由,不是他想看我就得給看,要有前提的...然後呢...活在一群人的共同社會裡,不是別人想幹嘛就能幹嘛,同理不是自己想幹嘛就幹嘛,大家最低底線就是互相牽制,最高呢~應該是互相包容啦,哈哈哈
作者: rrrz (RRRz-銘)   2018-08-29 00:50:00
科科 看來不少人喜歡小秘密那套 祝他們好運婚姻版議題各種無限上綱 小秘密不是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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