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mou (咩)》之銘言:
: 因為工作業務需求一個禮拜大概會有2晚應酬,至少有一天會喝酒,有時候是跟主
: 管一起,機車停火車站
: 車程距離家裡約5分鐘,老公說5分鐘而以他會小心想省計程車費,但喝醉酒的人能信嗎?
: ??
: 親情攻勢小孩攻勢長期溝通已無效,我該怎麼辦???
: 每到他應酬我都很提心吊膽
: 目前想到做法:
: 1、一旦知道他應酬雖然無法得知有沒有喝酒,我自己坐計程車去停車場把他機車騎回家
: 2、以離婚威脅
5分鐘車程,走路是最好的,但他不願意的話
買一台捷安特給他啊
既醒酒兼運動消熱量
每天笑他的啤酒肚加溫
雖然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酒後騎腳踏車超標也是有罰則的(300-600元)
但只是行政罰而已,不會吃公共危險罪
算是比較折衷的作法
不過還是要強調,走路或坐車才是真正合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