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很強勢, 原PO爸媽也強勢, 但原PO真的軟廢到一個不行.
去酸原PO先生是媽寶或廢物, 最多就是吐吐怨氣.
但事實是這男人有本事把原PO吃得死死的.
原PO爸媽在聘金36萬上面也很強勢,
雙方大吵, 原PO提希望減少金額還用眼淚攻勢親情勒索.
除了原PO外, 其他人都可以為了自己想要的去堅持, 去取捨.
只有原PO做不到.
男人堅持要住家裡, 為了這一點可以離婚.
婆婆的姊妹為了自己爽或是對媳婦的要求, 可以不顧慮家人關係對原PO大罵.
原PO爸媽為了錢, 可以大吵可以哭鬧.
那原PO為了改變現在生活上的不滿, 又願意付出什麼?
離婚何嘗不能是自己手上的籌碼呢?!
孩子監護權也可以是籌碼阿. 妳贏的機率高很多.
自己越軟, 別人只會更軟土深掘.
反而當妳夠硬時, 得到尊重會比較多.
如果我是女方, 當老公對我說 不然就離婚孩子歸他時.
當下我就會回嗆, 真要離婚, 孩子監護權也是我的,且一定改姓. 你確定要惹我不高興?
你能承擔你家的壓力, 為什麼讓老婆把孩子帶走?
男方怕都怕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