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定三個項目
贍養費 (主計處公告當地每人每月消費金額 約23k)
子女教養費 (同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婚後財產/2)
上述僅有贍養費需法院審判離婚才得以請求,剩餘兩種協議離婚也可請求。
而贍養費法院會判給的要件大概是下列三條
第一個 己方對於離婚沒有過失
第二個 法院判決離婚
第三個 己方因為判決離婚因而陷入經濟困頓
上面這三個條件就限制住了 如果你今天是有工作可以養活自己的人 贍養費是要不到的
扶養費的部分是沒多大問題的
而財產請求權 在法定財產制中 離婚可以請求的是婚後財產 倘若無法證明為婚前財產者
以
舉例如果是汽車或房子 婚前買的一律不算入婚後財產
而存款若是對方能夠舉證為婚前財產 則不算入婚後財產
所以文中所說幾個其實有些恰好相反
如果今天是個沒有經濟能力的人 只要法院判決離婚 那麼不用擔心贍養費拿不到的 只要
對?
今天如果他是個富老公 妳跟他拖時間反而給他時間脫產哦
※ 引述《FANNYFISH》之銘言:
: A: 無小孩: 女人就算只有22k,也要離開渣男
:離開後增進自我能力,找到更好的
:Mr Right, 單身也是好選項
:但如是富老公,請往下看C
: B:有小孩
: 1.女方無經濟能力需靠男方:
: 2 我會建議女方無論男方賺錢能力如何
: 只要他還願給錢,女方就吞下去吧
: 這社會對職業婦女並不太友善
: 單親媽沒工作經驗,會更辛苦
: 現實生活的磨練會折損身心意志
: 無強大心智,勿挑戰
: 2.女方具經濟能力無需靠男方
: 同A 無小孩方案
: 無需為渣男浪費青春
: C:富老公
: 那真的要跟他耗上
: 身心不在,無所謂,讓他拿錢來償
: 很庸俗但實際
: 有小孩更要挺住正室位置
: 別便宜狐狸精
: 以上建議都很刺耳難聽,但卻是由現實方面著眼
: 講錢很俗氣,但這世上90%事情都可用錢解決
: 除非真愛無敵,能當飯吃
: 不然很多事面對現實都低頭
: 引述《cuppy (I see)》之銘言: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NO
: : 看國考哥那篇回應有感而發
: : 我本身心靈上很倚賴另一半又情感潔癖
: : 遭到背叛只能放手,
: : 不然難保自己不憂鬱症上吊
: : 孩子看見悶悶不樂的母親,身心也易受影響
: : 身邊離婚女性帶著孩子生活都過得好
: : 但那是因為本來就有不錯的工作能力
: : 對於家庭婦女而言
: : 獨立出去需要很大的勇氣
: : 一些公眾人物,即便外遇
: : 元配依然選擇原諒不離婚
: : 例如 : 王建民/李國華
: : 如同國考哥說的
: : 大概是考量到錢
: : 想問問版上老婆們
: : 如果本身工作能力足夠養孩子
: : 丈夫外遇,多有錢會選擇不結束婚姻?睜隻眼閉隻眼?
: : 如果你是家庭主婦呢? (孩子可能不會判給妳)
: : 又或者無論如何,
: : 都會想帶孩子離開,重新開始人生?
: : (當然,該拿的要拿乾淨)
: : 婚姻點:
: : 我跟先生有白紙黑字承諾(婚前協議書)
: : 外遇得放棄孩子監護權與所有財產歸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