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快眼脫
理解有錯誤會改~
引述《NTU123 (成功掌握在自己手中)》之銘言:
: 背景簡述:
: 成員:夫妻+6m女童
: 薪水:夫6.8w/妻4w
: 生活費:夫/妻/共4萬
: 定存: 夫0.8w/妻1.3w 婚前就有!
: 故最基本開銷6.1w
: 那目前來說只剩4.7w (含房租/小孩開銷)
: 預估可能會有下列費用發生
: 小孩保母24hr 2.5W(不含吃穿用)....老公需求,老婆主張小孩自己帶!
: 家庭式房租2.6W
: 小孩的吃穿用...上至少0.5w起跳
老公6.8w
老婆4w,目前育嬰假中,未來想留職停薪5年
有一個6個月大女兒
目前生活費4萬
未來需要保母費2.5w+小孩吃穿開銷
(要留職停薪為何要請24小時保姆?)
要買房定存就別想了...
: 事件背景:
: 我台北人希望把租房子的錢轉換成繳房貸!
: 老公桃園中壢任希望房子有兩間房,主臥+小孩房
: 故事背景:
: 我:租房倒不如買個房,永遠有地方住!買台北,地方小點,離娘家近,醫療/生活/交
: 通都便利,對於帶一個小孩來說環境友善,且房貸600萬,一個月2-3萬,若我留職停薪
: 五年小孩自己帶,生活還過得去!
: 男方:只要有地方住都好,一家在一起花點錢沒關係!
: 我家曾看到800萬的房子,小套房一房一廳一衛,希望雙方家長各拿200萬出來,就只剩
: 400貸款,生活就不會沒有生活品質,老公堅持五歲小孩要有自己房間,所以他不願意
買
: 希望我的家人自己拿頭期款買,登記我名下,男方願意付貸款,但我當時請育嬰假=
: 無工作無法貸款,勢必要老公來協助簽約核貸,但依老公認知如果五年後沒得賣,又
: 不持續拿錢出來繳房貸女方自己繳雖沒問題,但還是認為五年後情況會搞得太複雜對老
公
: 也不公平所以作罷!
老婆想買台北小套房(1房1廳)
希望離娘家近,台北資源各方面都比較好
老公不在意地點,但小孩需要有自己房間
: 而陸續看房,老公看上了青埔,2房一廳一衛,很符合老公需求,但總價格拉高到1200
,
: 我認為價格本來就超出預算/環境方面,對一個媽媽帶一個小孩不至於太有善,所以一
: 開始就說不願意出錢買房,且他們下訂的情況是我自己在oulet逛不願一起去了解房屋
: 狀況,然後一通電話打來給我說要下定了(男方認知是徵求同意/女方認知是打來告知
: ,不認為是徵求同意),簽訂後因為這樣的負擔老公自己沒辦法負責,告知我希望在不
夠
: 時要拿出來幫忙貼家用(我的理解,貼家用其實就是在幫忙付房貸)...可我認為是,
: 本來的預算就算在那了,沒理由自己算錯帳還要我幫忙貼(我都沒有要靠老公養了,
: 只希望老公能夠把小孩負責好就可以了),所以老公想出解套方法,婆婆那350頭期
: 款+負擔每月房貸的15000,老公也繳房租15000,房子掛婆婆名下(婆婆自己跟我坦承
有
: 私
: 心,希望房子留給老公,不希望我拿到,但可以住)
夫妻倆去看房
老婆不滿意環境、預算,所以沒跟去看房也不願意出錢
老公告知要下訂青埔的房,但錢不夠希望老婆能多貼家用(敘述看起來老婆不肯出)
改成婆婆出頭期350萬+每月1萬5房貸,掛自己名下
跟老公每個月收1萬5當租金,未來房子留給老公(先生有弟弟)
: 但問題來了,婆婆用自己名字買房子,貸款要我老公作保,要求每月要老公繳15000(
房
: 貸
: 或孝親費)
: 我認為不妥的是,本來就希望結婚後自己成一個家,錢都自己收自己處理,現在老公自
: 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我也是一直有在幫忙照顧一個家,顧到現在變成家都還不是自
: 己的(現在是婆婆的不是我的,未來是老公的也不是我的),租房租到要作保實在是很
不
: 划算,雖說婆婆不會害兒子,可媳婦就會害老公?就一定要無怨無悔幫婆婆買房子嗎?
: 其實我懂老公的想法,因為現在登記在他名下是他的,未來婆婆死了過戶給他也是他的
,
: 對他來說沒差,可對媳婦來說這是個是心情問題,憑什麼媳婦持家,一樣對家有付出卻
不
: 是媳婦的?只因為沒有實質的拿錢出來繳房貸嗎?
: 想請問各位大大,在這件事情中,男方家庭是否有做錯的地方?女方的心態真的很不可
取
: 嗎?
: 希望大家給點見解,鞭小力點!
然後這段不知道原PO訴求是什麼?
是老公做保你不高興?
未來房貸婆婆不繳了=換你老公擔保要繳
可是房子在婆婆名下=幫婆婆買房
還是你沒分到房子不高興?
掛你婆婆名下不算你們夫妻的財產
未來房子給老公是遺產你也沒份
可是你也沒付租金,也沒付房貸?
但身為媳婦有出家用所以這樣不公平?
而且原本房租預算2.6w,婆婆只收1.5w還賺到欸
你說婆婆不會害兒子,難道媳婦會害老公這點
我是覺得夫妻有機會離婚,母子不會,所以婆婆才掛她名字不想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