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僅供版友參考,記者要抄去抄原po。
先放連結:
一、11/17 22:53 原po首次發文,展現孤高的價值觀與蒙太奇手法:
#1Ry2k9al (marriage)
二、 11/18 00:01國考哥先知文:
#1Ry3j9jS (marriage)
三、 11/18 00:32重點王mtyc首次重點摘要:
#1Ry4Aot0 (marriage)
四、 11/18 01:29原PO二次發文:
#1Ry50Qhg (marriage)
五、 11/18 14:11重點王mtyc第二次重點摘要:
#1RyGABM2 (marriage)
六、 11/18 19:18 版友azlbf言簡意賅(爆),
原PO推文顧左右而言他:
#1RyKfw2b (marriage)
七、 11/18 22:51 版友pooi推出懶人包:
#1RyNnum- (marriage)
八、 11/20 02:15 版友icant踢爆原PO現實世界的做法:
#1Rylsl4J (marriage)
九、 11/20 02:32 版主sandra80032 公告禁止回文:
#1Rym7Unb (marriage)
十、 11/20 11:30 原PO連載再開,達成本版最速XX(12:51集滿):
#1Ryt_Zg7 (marriage)
十一、 11/20 23:16版友icant 再次更新,增當事人男方心情、雙方家庭背景:
#1Rz2KqiV (marriage)
十二、11/23 21:36 NTU123 借帳號發文,這次比較沒有蒙太奇了欸~
#1R-09w3w (marriage)
十三、11/24 01:55 icant總經理回文現實世界講:
#1R-3yIUb (marriage)
十四、11/25 01:39 版主禁文借帳號NTU123,
終於,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1R-OpEun (marriage)
大事記:
一、11/17 22:53 首次發文
原PO借帳號NTU123(以下稱為原po或借帳號小姐)發表 [心情] 買房 牽扯到價值觀的問
題 一文,請求版友給見解:誰做錯誰不可取
文中因諸多離奇的「價值觀」與過多蒙太奇* 手法,另版友深感疑惑。
* 蒙太奇(法語:Montage)是音譯的外來語,原為建築學術語,意為構成、裝配。經常
用於三種藝術領域,可解釋為有意涵的時空人為地拼貼剪輯手法。(參自wiki)
例如:
(1) 買800萬買台北套房yes,買1200萬青埔3房No
(2) 先生月入6.8萬、原PO 4萬,扣除兩人定存各0.8萬1.3萬,共計8.7萬不能再高了
但原Po認為買台北800萬套房,貸款2-3萬,她離職育嬰,「生活還過得去!」
試算:8.7萬 -原PO月薪4萬 –每月房貸3萬 –育嬰日用品0.5萬=1.2萬 養兩大人
原po若願意放棄每月定存就2.5萬養兩大人
(3) 青埔房原PO排斥,告知先生不出錢。先生與夫家無視原PO使用淺規則「我順著你啊」
(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仍訂下房屋,由婆婆支出房款65%,先生35%。口頭約定掛名婆婆
,日後先生繼承。
原PO認為「本來就希望結婚後…錢都自己收自己處理,…現在變成家都還不是自己的(現
在是婆婆的不是我的,未來是老公的也不是我的)」
二、
雖牙膏過多,蒙太奇手法又過於高深,令眾多版友不解,但本版名人國考哥nckuwei、重
點王mtyc都相繼回文。
(其中國考哥真相未明時便未受蒙太奇手法影響,說出目前版友共識,可謂先知。)
三、11/18 01:29 首發後兩小時半後回文
借帳號小姐推出第二條牙膏,宣稱提供資訊更新,但仍堅持自己的價值觀、金錢觀、數字
觀念無誤,數度顧左右而言他:
「家用較少,我就不該對這些事情有意見?」(原PO預估家用4萬,她出7K)
「買婆婆的名下,我當然大受打擊,不能接受!」
「我娘家媽媽付勞力當保姆沒收保母費,我出錢買小孩日用品!」
對版友們提問的金流問題避而不答。
四、11/20 02:15,封關前被踢爆
網友熱烈回文(最終創下33篇記錄),原po此時已被版友看破蒙太奇手法,漸趨平靜,但
也到了版主禁回本串系列文的時候了…
沒想到一位原po認證的先生的上司 版友icant 回文爆料:
(1) 假日父母:原PO婚前就住中壢婆家、先生要搬出租屋,原Po不同意,因月子衝突原PO
平日住娘家,假日男方帶回中壢。
(2) 原PO認為婚後本來就不該再上班 (在家炒股收入就夠了)
(3)
對比原po第二篇發文,忍讓形象的結語:
「我的婆婆要出錢幫我老公買房,人家出錢我阻止什麼?掛我老公名下,我有什麼資格再
講不要?而且,我那間房看了,就覺得不佳/不想買,不喜歡...樣樣做得明顯了,老公去
看要買,我在跟他說不喜歡有什麼用呢?倒不如順他意是吧?」
原PO網路之外做法是:
a. "禁止"男方家人探視小孩,把小孩留在娘家(未能得知)。
b. 房子買婆婆的名下,原PO提出離婚。
男方同意離婚後,借帳號小姐提出條件是:
"男方不用扶養,放棄監護與探視,小孩改姓與過繼他人男方不得干涉"
男方依此條件提出離婚協議書 (同時男方也同意條件完全相反的情況)
原PO開始到處哭訴男方絕情,是個靠不住的男人。
五、11/20 02:32 ,版主sandra80032 [公告] "買房牽扯到價值觀"系列禁止回文
(禁止回文+追究原PO借帳號一事)
版友正哀號跪求版主不要刪icant踢爆文。
六、11/20 11:30 ,原PO再次借帳號續開連載
發表 [心情] 應大家需求來點續集,維持一貫顧左右而言他、我沒錯,附加大師級蒙太奇
法,版友已失去耐心,12:51僅一個半小時不到達成本版最速XX
七、11/20 23:16 版友icant 二度回文。
新增男方心情(不做他想、等開庭)、雙方家庭背景。唉......心情突然沈重了我。
八、11/23 21:36 NTU123 借帳號發文:[心情]我不贊成男方送24保母,
我是打算棄追了啦。
九、11/24 01:55 icant總經理回文。約戰現實世界。
十、11/25 01:39 NTU123禁文。除非借帳號小姐又另開(借?)帳號不然真的完結篇囉。
明確建議:
1.要離婚找律師
2.用離婚和小孩威脅對方聽話是不正常的人才做的
3.跟版友討拍不要用蒙太奇剪接法
4.不怕被踢爆的話多來po文吧
一等親婚姻實例:
我爸曾想買棟新北捷運房給我媽,度假收租隨她,我媽全職家管,不中意,說「你送我我
也不要」,結束這回合。
話語權多少不在有沒掏錢,在如何讓對方聽進去,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