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這篇有好笑的點
※ 引述《cuppy (I see)》之銘言:
: 別被騙了
: "絕對"不要這個月離婚
: 為了一個月前認識的女人,跟七年老婆離婚
: 痾 這妳也信 ?
: 他跟小三早就在一起了啦
: 根據妳2016年的文章
: 公婆朋友幾乎是"政 商 名 流"
: 婆婆愛面子、寵兒子,希望婚禮氣派
所以公婆應該是有錢人~~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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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先生交往四年,結婚三年,感情很好,是親友眼中的神仙眷侶。
他目前在國外攻讀博士,去年婚禮之後,我搬到他所在國家全職陪讀照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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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還在讀博士 那根本還沒正式工作啊~~
就是目前還是給公婆養的狀態
國外攻讀博士 就是燒錢
公婆 請客政商名流 很有錢
男方 國外攻讀博士 沒錢
然後...
我是不大懂 "搬到他所在國家全職陪讀照料他" 是什麼意思啦~~
妳在國外工作花錢養他嗎?
如果不是的話 妳搬過去國外 就是一起燒錢啊~~
這些燒掉的錢 到底都是誰的錢啊??
: 妳對她兒子無微不至照顧,親友眼中的神仙眷侶
: 這樣一個乖巧完美的媳婦
: 兒子居然不忠不義搞上別的女人,拋棄7年元配
: 人家百忙中抽空前來的政商名流的紅包不就白包了?裝肖委,才1年多耶
: 這傳出去還得了,叫公婆臉往哪擺?
嗯嗯
時代進步
其實沒有人會去在乎這個紅包錢...
: 家裡絕對會鬧得雞犬不寧
: 所以你先生要操作成你們是協議分手
: 大家還是好朋友
: 方便和諧爸媽與所有親朋好友
: 化解所有可能的風暴與責難
: 之後娶小三也才不會被看笑話指指點點
一樣...
時代在進步
離婚後 再娶 再嫁... 一大堆 沒有很特別
甚至男生離婚再娶 值得驕傲(?)
: 他完全沒把妳當回事了
: 別介意是不是面目可憎
: 因為他才是唯一噁心的人
: 妳千萬要相信我說的
: 畢竟妳還在"很錯愕為什麼這件事會發生在感情這麼好的我們身上"
: 表示你很遲鈍
: 不然就是妳先生演技派城府深
: 變心了妳都沒發現
: 你先生有自殺未遂、社交退縮、自責、激躁焦慮等典型症狀嗎?
: 要實質表現喔,演的不算嘿
: 不是我想懷疑患者
: 只是近年很多人動不動把不快樂的人生經驗、沮喪與空虛疾病化、誇大化
: 這看在真正憂鬱症的人眼裡很好笑
: 喊憂鬱症可以得到照顧與包容,喊給父母聽還可以喚起父母的自責
: 犯錯就放大絕喊憂鬱
: 妳先生八成也是這種
: 文章都還沒看完我就猜肯定外遇
: 果不其然
: 都快樂七年才說妳不是懂他的人?
反正就是交往很久
然後現在就是不想玩了 準備換人
基本上愛情沒有了 就是這樣
交往4年 + 結婚3年 = 7年之癢
國外研究都說了 7年會把愛情耗完 不意外
: 渣男會利用妳的愛練肖威,反正妳會照單全收
: 明明外遇的是他還操作成是妳的錯,真想一巴掌回下去
: 妳後期的情感索求與不安
: 是因為他變了~女人第六感狠準的
: 原本相處很愉快卻不做愛
: 那時候應該就已與小三邂逅了~有新窗口
: 如果不是已搞上
: 有哪個蠢男會賭這麼大,
: 為了認識一個月的女人,
: 不確定會不會交往、適不適合
: 回家還有父母要面對,在這種背景提離婚? 北七喔
: 而且還很急喔 ~要妳這個月決定
: 我看是小三不耐煩了下最後通牒,畢竟都等一年了
: 他跟小三說這次回台灣離婚
: 不信的話,妳都別簽,看妳先生接下來換哪招
: 人有時要活的自私點
: 面對外遇問題要首先考慮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為優先
: 那就是經濟(錢)上的權益
: 經濟上讓對方付出一點代價
: 別被對方白欺負了,妳還有多少個青春七年可以花?
: 所以先別急著簽字
: 把談話內容錄下,例如他認同妳對他的愛與照顧
: 證明妳在婚姻中沒無過失
: 並開始找外遇證據,以防協議條件談不攏可拿出來用
: 妳如果現在不做出明智作為
: 等妳哪天不愛他了一定會後悔莫及自己當年的愚蠢
: 無論是心理上或經濟上
: 渣男就是矯情
: 別心軟
: 以下為離婚協議注意事項:
: 要贍養費必須符合兩個要件
: 一、請求贍養的一方必須無過失
: 二、必須「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 你們協議離婚的話,精神慰撫金可以和贍養費一起請求
: (就是合在一起談一個金額)
: 約定一筆總額但分期給付的話
: 別忘了加上「一期遲付或未付者,視為全部到期」這幾個字
: 但最好是一次付清,省得渣男反悔妳還得跑法院
: 另外還有一個途徑可以考慮,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渣男很RICH的話)
: (以上詳情請再諮詢律師)
就對方不愛了 就是分手離婚
愛情的世界裡 沒有對錯
不被愛的人 才是第三者
男男女女都這樣啦~~
有時男方不要了
有時女方不要了...
不管怎樣 誰都有理由
總之 這段感情就是玩完了
沒有小孩
男方也沒什麼好牽掛顧慮的 也沒有什麼責任負擔
就是好處理...
另外好笑的點在最後這邊...
要離婚之前 還想要撈一筆大筆的喔??
是在談感情還是在買樂透啊??
呵呵~~
贍養費的部分...
二、必須「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所以女生好手好腳 工作起碼也有個25k 生活不會陷於困難
這個錢要得到??
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部分...
所以說妳覺得博士生會有多少婚後財產?
讀博士3年 可以賺很多錢嗎?
我看是燒錢才是真的吧?!~~
所以這3年 是想要分到什麼財產了??
男方家很有錢??
喔 對不起 那些錢都是公婆的
就算是有登記房子 也是婚前財產
離婚還硬要討錢 就弄得吃相很難看了... 而且還吃不到
法律就是男女平等啦~~
想看看
今天如果是女生要求離婚
男生可不可以要求贍養費?
男生可不可以要求分女方娘家的財產??
你就知道最後這一段好笑在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