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你拍拍,我想應該會有很多人罵你老公很糟之類的,或是罵你當初很蠢幹嘛奉子成婚
之類的,
雖然我心裡也是默默這麼想,但講這些都已經太遲,傷口灑鹽也無法解決你的問題。
回答你標題的問題,該離婚還是該繼續努力,
先仔細想想你自己的有多少離婚的籌碼,結婚生小孩有可能是一時衝動,
但離婚絕對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
跟你分享最近的一篇新聞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72776
這篇新聞,前面十年沒行房/尼姑怎麼辦...什麼的...這些大部分都是廢話,
重點請看第一段和最後一段,
第一段說「妻子2016年訴請離婚」
最後一段「監護權判給女方,男方每個月須支付1.5萬元的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
好的,從這個新聞我們反思你的狀況:
第一、你不一定有辦法成功離婚。
只要配偶不同意、不簽字,你們就要走訴訟程序,那你要用什麼理由跟法官說呢?
新聞中的女生拿出「十幾年沒行房」論點,那你的論點呢?
你雖然洋洋灑灑寫了很多,
老公口氣不好、愛跟朋友喝酒、不體貼、不幫忙帶小孩、自私只顧自己...blahblah,
這些說詞上法院不一定有用。
而且法官不會只聽你的片面之詞,他會聽取雙方的說詞和舉證之後才做出判決。
然後打官司的過程非常冗長,你有足夠的銀彈支撐1~3年的打官司過程嗎?
你可以一直跟公司請假上法院嗎? 打官司期間你們還要住一起嗎...?
第二、就算你很順利的離婚了(也許你老公自己也巴不得想離婚,所以你們很順利的離婚
了),小孩監護權也歸你,
你每個月能從前夫拿到的錢也就差不多1.5萬元,這差不多就是行情價了。
你自己上班賺三萬多,加上前夫的1.5萬元,要養活你自己和孩子,
養是養得起,但生活品質會是上升還是下降?
這只有你自己知道,網友不知道你現在的生活水平。
第三、那如果你放棄監護權給對方,換你要付1萬多塊給對方。
除非對方也同意不跟你收錢,或是收少一點。
(這通常要協議離婚比較有可能坐下來談啦,走裁判離婚都已經撕破臉了)
以上三點你先想想再來決定要不要離婚,還是要怎樣。
其實我一直都是「結婚沒有比較好就不要結婚」理論的支持者,
同樣地我也支持「離婚沒有比較好就不要離婚」
有些人認為這種理論很現實,好像結婚和離婚都是充滿算計,
但其實我是認為每個人都該為自己人生中的每一步負起責任。
不要一時衝動或意氣用事就貿然結婚/離婚,多想幾步會比較好。
說真的你老公每一步都想得很精,那你也該理性一點了,
他先是哄你把小孩生下來,哄你搬過來,工作辭掉當全職主婦,看他臉色生活,
你不順從他就拿「為人母為人妻」的大道理壓你,
等你沒利用價值再開始嫌棄你不工作...這真的是老到不行的古老套路了。
我以為是我媽媽那種上一輩的女性才會中這種套路 (嘆)
「離婚比較快活」這是對籌碼雄厚的人才成立。那如果你籌碼不夠的話該怎麼辦呢?
既然你是因為意外而奉子成婚,那我會建議你就把先生當成「養小孩的合夥人」,
你會比較心平氣和一點。
不要對合夥人有太多情感上的期望和依賴,儘量去看合夥人帶來的功能性。
說不定從這角度看你會覺得這合夥人其實挺不錯的。
除非這個合夥人真的差勁到只會扯你後腿、毫無功能性,讓你覺得兩人養不如一人養時,
你再考慮拆夥會比較好。
建議你現在先一邊養育孩子,一邊默默累積你自己的籌碼。
無論你有沒有想要離婚,累積籌碼是為了讓你有更多選擇。
否則你現在其實根本沒有選擇。
要知道,離婚官司期間以及離婚後才是真正開始燒籌碼的時候。
祝你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