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tn0318 (ocean)
2019-01-22 15:17:51妳到底在等什麼
我真心不懂
如果妳真的想離開
是沒有做不到的
你在怕什麼
怕他搶孩子?
有家暴傾向的一般不會判給父親吧
妳需要的是勇氣
離開的勇氣
妳不需要等七年
如果另一半會這樣言語家暴跟動手打人
妳可以現在就開始行動
不管是累積更多資金
請教律師
一邊收集證據
找房子搬出去……
有太多妳能做的
就算不為了你自己
也為了孩子堅強一點好嗎
不要等到孩子都很創傷了
才覺得被逼的不得不走
那個時候就有點晚了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9-01-22 15:18:007-2 = 5, 所以平均來說,原PO還要被打5年才願意離婚……
作者: niniokita 2019-01-22 15:19:00
有的人是怕不再被需要的感覺,打歸打平常還能生活就像有人寧可有劈腿男友也不要單身啊,至少有人陪
有的人是因為父母親也是這種模式 所以習以為常了(?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01-22 15:22:00我覺得有,複製上一代,找對象也是而且因為比較級的概念,會覺得對方的行為其實也還好不嚴重
作者: niniokita 2019-01-22 15:25:00
對,家用都有拿回來,偶爾一點皮肉傷其實還好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22 19:34:00紅明顯抱歉 7年平均數不是這樣曲解的 不管原文或推文都不要再這樣誤用了...這篇事主也不是什麼要等多久的問題 而是被家暴+洗腦到影響實際認知 才有逃避問題的傾向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1-22 19:49:00平均七年不是這樣用的 就算是開玩笑也別吧
作者:
ITME (ME)
2019-01-22 20:30:00沒有足夠證據還是可能判給父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