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0027395 (Alice)》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結婚一年多,孩子即將滿一歲,有半年時間都是老公放棄工作在家帶小孩,昨晚我下班回
: 到家,發現孩子和老公的東西全部都帶走了,我的心好慌,好不知所措。
: 他氣我一再亂花錢買奢侈品,他覺得我是個不盡責的母親,他覺得他犧牲工作犧牲自己住
: 在我家,而我卻不懂得珍惜,他把孩子帶走了,他說還給我一個人的生活。
: 我一直都知道也很感恩他為我和孩子的犧牲,我也從來沒有不感激他過,我下班後,盡量
: 什麼事情都分擔,就是不希望他覺得顧孩子是他一個人的事,我洗孩子的東西、做副食品
: 、煮飯、洗衣服我也不叫他幫忙,假日他想通宵去打牌我也不會說什麼,他平日顧整天了
: ,假日讓他出去玩我能理解。
: 但他就這樣把孩子帶走了,不接電話,不回任何訊息,只告訴我,我們還是分開吧,我真
: 的好難過,我知道我不該亂花錢買東西,但硬生生拆散我們母子,讓我頓時不知道該怎麼
: 走下去,我一直道歉一直道歉都沒有用了...
: 從來沒有和孩子分開這麼久,我到底該怎麼辦,真的很無助。
唉唷~ 真的不是反串耶(?)
今天如果妳可以賺6~7萬
付完全部的家用 再給老公1萬零用金
你每個月要買幾千塊奢侈品就還ok
但今天就錢都不夠用了 你還要買幾千塊的奢侈品...
美甲 彩妝 化妝品 面膜... 這些都是完全沒必要的東西
根本一毛錢都不應該花
妳老公全職顧小孩 + 出奶粉錢 + 部分餐費
根本就是燒存款度日...
看到妳這樣浪費錢 買一堆沒用的東西
也難怪妳老公會爆氣 帶小孩離家出走嚕~~
妳老公的行為 完全合理且正常
不過還好事情應該還沒到不能處理的地步...
照我說的做 一切就能解決...
如很多網友說的一樣
最最基本的 就是交出100%經濟
對方如果完全不跟你對話了
也只好直接去對方家裡 帶齊以下物件...缺一不可
1.存簿
2.印章
3.提款卡(含密碼)
4.全部信用卡剪卡後的碎片
5.道歉信函(當面說話 臨時說不清楚 先寫好以免出錯)
信函內就是寫自己已大澈大悟 願意交出100%經濟
之後每月只領$6000~$8000零用金 其餘收入由先生全權規劃支出
東西帶著去找老公
如果可以見到本人就直接給 沒見到本人 給他家人代轉...
然後回家等消息...
通常做到這樣 應該就可以挽回妳的家庭了...
然後 記得 不要報警
因為爸爸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 妳報警的意義在哪裡?
今天造成這種局面 是妳的問題 不是妳先生的問題
今天如果反過來是男方賺少少又亂花錢
女方已經在用積蓄養小孩跟家用
男方仍然買奢侈品 女方氣到帶小孩離開
你這樣男的有資格報警抓女方嗎? 連報警的資格都沒有吧?!
推文理推要報警的人... 推文前要想清楚
不要沒經過大腦思考就爽推亂推一番...
然後 如果做到這樣 老公仍然不願意和好
(通常是不會這麼硬 交出100%經濟 事件應該就是畫下句點了)
但萬一老公真的不原諒妳
妳還是鼻子摸摸認分離開吧...
就看之後每個月的扶養費要給多少 ...
以妳的收入大概每個月最少就給老公15K吧~
老公省吃儉用 用少少的15K可能可以帶大小孩吧~
妳就定期探望小孩就是了
千萬不要去搶小孩
因為你沒能力(賺不夠多.也沒在顧小孩)
也沒資格(不顧小孩家庭花費.奢侈亂花錢)
就算搶到小孩 小孩跟妳 只是每天在吃苦而已
愛一個人 並不是擁有 而是希望對方過得好
如果妳真的愛這個小孩 不要搶 只需要每個月給的扶養費 多給一點
扶養費給越多 表示妳越愛這小孩 20K 25K...
就看妳對小孩的愛到哪裡 錢就是給到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