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這塊太多大法官解釋
行政機關很多都為了便宜行事
現在就不管那些了吧
重要的是 現在每年都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撤銷)分開提供之申請」
這一串落落長 白話就是「夫妻所得分開查調」
其實大家都是結果論
夫妻如果一起報可以省6000 甚至婆家全部的人一起報還扶養來扶養去的又更省
甚麼都不用做就有人非常熱切的幫你處理好一切是吧?
但最重要的就是「感覺差」吧
再者很多人還是沒有薪資屬於個人隱私這種觀念啦
結婚就是一家人隱私個X~
分開查調的申請只到2019/03/15
分開查調 https://svc.tax.nat.gov.tw/svc/incm_dl_main.jsp#sysCheckDiv
不提供扣除額資料 https://svc.tax.nat.gov.tw/svc/ded_dl_main.jsp
還有個小撇步 若夫妻勾選「分居」 國稅局就會主動分開提供了
另外現在已經沒有強制夫妻同戶籍
但很多社會福利補助還是看戶籍的 建議大家權衡一下
看比較在意被婆婆查身家或其他事情比較重要 (因為有身分證號跟戶號也可以查所得)
還有一招就是「限制他人查調」 不過國稅局古早函釋說要檢附資料敘明理由(笑)
現在個資法最大
如果目前婆婆可以調媳婦資料的可能性大概是
到稅捐處盧小小吧 現在都要委託書跟身分證影本
"我為什麼不能查我媳婦薪水!!!"
"我把媳婦當女兒疼 我為什麼不能調我女兒資料!!!"
"我兒子沒空我幫他們來處理!!!"
"叫你們主管出來!!!!"
(以下略)
※ 引述《ominicom (蔓越莓果汁)》之銘言:
: 之前公公都會幫老公報稅
: 我們去年1月結婚
: 公公用老公的人頭購置土地、房屋
: 並出租
: 租金沒給老公 公公自行收下
: 所以那部份的稅金公公有自行繳交
: 今年我們夫妻可選擇合報或分開報
: 先生收入比我少
: 所以合報我好像稅會少點
: 但公公有向我提把我的所得給他
: 他請會計ㄧ併處理
: 我有點不想曝露薪資(婆家那邊人多嘴雜)
: 請問如何有合理理由拒絕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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