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gkunyi (142)》之銘言:
: 所以我其實沒有想拿那筆錢,我只是希望回到「婆婆拿她該拿的,小姑繳該
: 繳的」.
抱歉, 妳這段話給我的感覺是 :
反正我也拿不到好處, 那婆婆就拿她該拿的, 小姑去繳她該繳的.
先生的立場是 :
我們又沒有損失, 幫家人忙,人家又有錢拿有什麼不好?
小姑的立場 :
退稅的錢並不是小姑拿走的, 原文中小姑退稅的8千是給媽媽(婆婆)的.
所以小姑立場應該也是, 我又沒損失, 幫家人忙,媽媽又有錢拿有什麼不好?
而原PO的立場是:
1. 小姑又沒有真的扶養, 為了節稅這樣做, 我們也沒有從中得利.
2. 如果婆婆邏輯是A, 那8000歸她, 3000應該歸我.
若婆婆邏輯是B, 那3000歸她, 8000應該歸我啊!
(這真的很奇怪, 那不是小姑的稅金嗎????)
計不計較是相對的,
退稅8千, 原PO相較先生和小姑的態度,
明顯是相對愛計較的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