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剛好最近看日劇房仲女王得到的靈感
其中有一集是「用爸媽的財產養御宅族到100歲」的計畫。很簡單就是讓他成為收租的房
東嘛!
適應到台灣的環境,可以改成這樣:
1. 妹妹不要繼承房地產跟存款,但是哥哥繼承所有房地產遺產後要以這些遺產幫忙養她
。
2. 妹妹不繼承遺產存款有個好處是可以申請低收入戶,每個月可以領7000多塊補助吧!
3. 妹妹一輩子不工作反正公婆會幫忙繳國民年金,到60歲時開始領的話應該也有8000塊/
月
4. 原本老家的三層樓透天,三樓依舊保留給妹妹住,她愛怎麼髒亂隨便她。一二樓租出
去收房租,一樓是店面的話兩個房租加起來保守估計應該有25000/月,這份房租用來養她
。
5. 房屋稅、地價稅、住宅保險、房屋修繕費用等等再用父母那邊繼承來的存款支付,多
餘的部分存起來看要不要幫她買個醫療險。
綜合2.3.4的金流每個月至少會有40,000元,她只要付自己的吃飯錢以及想要出去玩的娛
樂費用,一年有48萬,等同於你們夫妻其中一方的收入了說!這樣足以說服公婆根本不用
你們來照顧妹妹,妥善規劃的話妹妹活到100歲都沒問題啊XD
只是哥哥嫂嫂吃虧在於,雖然繼承了房產與存款卻沒享受到任何好處,但以這些好處去換
取啃老族的自立門戶,我覺得划得來耶,然後頂多承諾公婆每季至少找妹妹定期聚餐一次
確認大家都活得好好的,而且房產再怎麼樣雖然自己享受不到,以後留給你們的小孩也是
一筆資產啊,就算房子舊到不能住人了,土地還是有它的價值,這筆帳算到最後還是划算
的吧!
只是說,妹妹沒有繼承任何房地產跟存款的話,公婆一定會怕你們將來如果狠心不管她怎
麼辦,這點要好好說服他們就是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