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nifrog (妮妮)》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最近在和另一半討論婚前同居的議題
: 彼此抱著不同的看法
: 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意見
: 因為有結婚的規劃所以po在婚姻版
: 跟另一半都30初頭
: 交往約莫半年
: 預計明年或後年可以結婚
: 由於工作的關係,雙方目前不在同個縣市
: 如果要同居,一方需要搭高鐵通勤
: (明年工作才有機會調動)
: 另一半希望可以趕快婚前同居
: 除了可以增加相處時間外
: (因為現在只能週末見面)
: 也可以在婚前磨合生活習慣
: 我雖然同意婚前磨合是必要的
: 如果同居 除了要租屋的費用外
: 還要負擔高額的高鐵費用
: 真的沒有急著要現在同居
: 會多一大筆生活開銷
: 這些開銷就可以當平常週末旅行的費用
: 況且透過平常相處及旅遊過夜
: 也可以瞭解彼此適不適合走下去
: 不一定是要透過同居來檢視
: 但另一半覺得等到能在同縣市上班後
: 時間上也差不多要結婚了
: (因為有生孩子的規劃)
: 這時候也沒有機會磨合了
: 婚前同居與否 和判斷這個人適不適合在一起
: 真的有那麼大的關聯性嗎?
我覺得啦,別把同居想的太神
它就只是提供一個長時間全方面觀察一個人的機會
但如果你本身就不太會看人或觀察的時間不夠長
那基本上還是看不出什麼東西
不過反過來說也別把同居看得太沒有
如果你相信出國玩十天能看到的東西比同居一年還多
那我也只能說你應該也會相信高雄發大財了
所以說同居有沒有必要,我覺得是有的
別的不說,光就你們現在討論要不要同居就能觀察出一些東西
好比高鐵通勤是一筆支出沒錯,但也只是一筆支出
既然都有同居的打算了,這筆通勤費兩個人平分很合理吧?
如果有一方說不要,它是用什麼理由拒絕的,態度怎麼樣,這都可以觀察
又或者以我來說,如果你跟我說可以用旅遊代替同居
我大概會覺得你既然這麼會看了何必旅遊
到結婚還有好一段時間夠讓你看出來了
甚至照你講的其實也自相矛盾
你一方面覺得這筆開銷太大所以不要同居
另一方面又覺得這筆開銷換成旅遊就可以接受
那既然你願意支付這筆開銷,為什麼拒絕同居呢?
所以問題不在於要支出這筆錢而是在於支出的方式你喜不喜歡
你排斥的不是同居要額外花錢而是同居本身
當我把上面那段推論讓你知道後
你認同或不認同之後的反應又是可以觀察的點
總之同居能帶來的東西太多了,這真的不是去玩個幾天就能代替的
有些錢該花就花,別因小失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