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岳母希望我幫忙還剩下房貸

作者: sylvia25856 (希草)   2019-06-26 18:51:10
先說一下 好像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
預告登記不是把房子登記給原PO
預告登記最初的意義是「預告」房子會賣給乙方
但乙方會擔心在手續跟過戶期間
賣房子的甲方做出損害權益之行為
(例如一屋二賣或是拿房子抵押貸款)
所以做了預告登記 甲方就無法損害乙方可能的利益
所以如果此房子有任何變更需要原PO同意
但是原PO不具有此房子的任何權
簡單來說他只有一個知情權 沒有處置權
所以給了65萬 換一個預告登記我覺得合理
不然貸款還完的房子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說不定沒幾年又跑出一筆貸款要還
說不定沒幾年哪個姊姊急需 房子就被過戶了
也說不定岳父母直接賣房子閃人
然後 不合理的地方在這邊
為啥老婆完全不敢面對娘家跟婆家
你太太是不是個性非常軟弱 0坦力
所以不管住哪都被欺負成這樣
那如果原PO如自己所說的經濟能力不差
為啥不乾脆不給4000 加碼一點錢搬出去住?
太太是全職主婦 根本沒有照顧小孩的問題
所以你們其實就是得過且過
不然就是想要省一大筆自己的資源
繼續留在原生家庭
作者: aa789 (aa789)   2019-06-26 19:11:00
都結婚了 學習獨立 過過衛生紙都要錢的生活不好嗎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9-06-26 19:17:00
對啊 預告登記的重點是"預告" 不是"登記"...
作者: bilibo (找尋最初的感動)   2019-06-26 19:19:00
老婆感覺就是豬隊友阿,她想住娘家 又坦不住自己家人
作者: wenmilkyway (CC近1個月賣家對到貨狀況)   2019-06-26 19:20:00
老婆也有可能是媽寶,雖然是全職主婦住娘家有人分擔家務和帶小孩多爽
作者: bilibo (找尋最初的感動)   2019-06-26 19:21:00
然後推說自己沒錢 經濟請找老公.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9-06-26 19:26:00
太太是全職主婦 住娘家好處多多啊 當然會想住娘家妳要她搬出來 搞不好問題一堆跑出來
作者: wenmilkyway (CC近1個月賣家對到貨狀況)   2019-06-26 19:31:00
房貸要也是找女兒要,生4個都沒人要付還留什麼房子,女兒現在沒工作請她拿存款付啊?跟女婿收房租是另一回事
作者: chivast   2019-06-26 20:00:00
長知識了 謝謝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19-06-26 20:11:00
才八千的房貸。四個小孩居然分擔不了 好慘啊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9-06-26 20:57:00
也是 這四個女兒是怎麼回事...
作者: ahuey10 (ahuey)   2019-06-26 21:13:00
大小姨子應該是不希望他們住那,他們搬走,就會願意負擔房貸除以3(他補充講的)。都已經有人不喜他們住那,不是應該搬走,大家都開心。
作者: nhope (nhope)   2019-06-26 21:38:00
還好還有個理智人出來回文 不然看到一堆憤世嫉俗噓文好恐怖啊
作者: duoduo554553 (陽光空氣微風水)   2019-06-26 21:41:00
長知識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9-06-26 21:51:00
真的是沒斷奶的一對夫妻
作者: leilo (Lei)   2019-06-26 23:20:00
先生不是說他外面還有一棟房子 只是老婆想要回家陪父母就跟著搬回來 所以問題在老婆這裡啊搞不好全家人其實都不願意他們住老家 只有他老婆想住XDD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9-06-26 23:49:00
樓上,先生說不住娘家就是要跟婆婆同住就算房子在他名下也沒用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6-27 00:24:00
說自己有房子,結果其實是要跟公婆住感覺很誤導人我自己覺得原原po要求預告登記是還好,但老人家不願意也可以理解,至於付4k「房租」合不合理,要看原原po對那間房子的貢獻吧!例如有幫忙做家事什麼的,還叫他付房租就沒什麼道理。但要是一回家就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當大爺,付8k都是應該的(性別對調換成媳婦住婆家也一樣)
作者: rayray123 (rayray123)   2019-06-27 00:34:00
真的是還沒斷奶
作者: bom10306 (Rou)   2019-06-27 01:36:00
老婆是豬隊友無誤,自己搬出去住就好,兩邊都不用一起住
作者: DoubleStd   2019-06-27 06:37:00
原來如此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9-06-27 09:47:00
公主住娘家爽當主婦老公經濟全抗還要被嗆對家裡沒有貢獻?干性別對調可以接受再來嘴啦= =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9-06-27 14:40:00
太太帶小孩不算沒貢獻 她算是沒錢...而且原po補充 岳母也不太管小孩照顧的事
作者: amyforestry (森林)   2019-06-27 16:00:00
原po有說4000含全部費用嗎??
作者: wenmilkyway (CC近1個月賣家對到貨狀況)   2019-06-27 18:55:00
不要精華地段租雅房4000夠了吧,老婆那份不能算老公的吧,這樣8000有很便宜?何況老婆都已經是全職主婦還要岳母一起帶小孩?既然要繳到8000元,為何要堅持住娘家?老婆父母當然可以跟她算這筆錢,既然老婆無法賺錢負擔自己的那份,婆家不收8000元,那應該去婆家住省錢。不缺錢的話就搬出去,非精華地點8000在貼幾千可以租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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