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jet31 (捷特)》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最近與女友有結婚的想法 開始討論買房的事情
: 但因為和女友為了買房登記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
安全感 = 給我$$$$$$$$$$$$$$$$$$$$$$$$$$$$$$$$$$
: 雖然爬過文了 想說再次發文詢問大家的想法
: 先簡單介紹我們的背景
: 男生: 住新北父母家 女生:南部人來台北就業
: 年薪70萬 年薪60
: 資產200萬 資產50萬
: 我的想法是找一間1000萬內的房子
: 房貸可以貸7成約700萬
: 因此頭期款只須300萬 (我自己負擔100萬 父母願意幫忙拿200萬)
: 700萬以還款年限30年利率1.7%來算
: 以我的薪資能力可以單獨負擔房貸
: 因此覺得房子應該登記在我的名下
: 我女友主張
: 以後她也會負擔家用家具房貸之類的 應該按比例寫共同持有
: 以上述的例子 她可以寫35%
: 她這麼說我也覺得有道理
事情很簡單,提出這個方案看她的反應
1. 登記 你65%/她35%
2. 頭款 你195萬/她105萬
3. 月房貸 你65%/她35%
4. 家具 你50%/她50%
5. 生活費 你50%/她50%
如果她欣然同意,代表她是追求公平的女孩,事情也就解決了
如果她不同意,開始放 "愛計較" "不愛我" "沒安全感"
就建議你多想想,畢竟還沒有結婚
: 不過考量到萬一哪天真的離婚
: 按照目前民法 婚後剩餘財產可平均分配
: 她本來就可以主張持有35%
因為這房子是婚前買的,離婚只能主張婚後繳房貸的部分
: 但她覺得沒保障 我也同意可以先寫好離婚協議 以保障她的權益
: 她認為我很自私小氣 沒給她足夠的安全感
所以要如何保障你權益?
: 而我覺得女友尚未承擔相關金額 急著主張自己的權益 是不是過分躁進了...
所以跟她提上面的方案,沒人吃虧
: 而我沒說的是 萬一未來我們想買第二間房子
: 第二間房子買在她名下 才可以適用青年優惠貸款利率之類的
: 只是覺得第一間都還沒買 就在說第二間太遙遠...
放心,你這年薪不用想第二間
: 因此想請問大家 在這情況下該怎麼做比較好?
: 兩個人租屋等存夠錢? 請她家裡也拿出300萬?
先租屋等真的結婚是一種方法,更何況目前全台房價是緩跌狀態
除非你眼光好找到會漲的區域,早買可能會賠
對方不見得家裡能拿出300萬,直接按她能出的頭款比例去分配就好了
既然本身有50萬資產,要再弄出50萬不會是很困難的事情
: 若覺得我太自私 或者哪裡觀念有誤 直說也沒有關係
: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