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的狀況,我跟我先生是採取公帳戶的模式,每人每月提撥稅後/實拿金額的八成入公帳號,共同帳戶的支出包含基本生活開銷和固定存起來的買房頭款,剩餘的兩成當作自己的零花錢,用來負擔紅包、孝親費以及其他開支。
稅金方面我們都申報最低撫養,讓扣繳金額最大化,報稅的時候若是有退稅,就存到共同帳號當作多存到的錢,反之亦然。薪水高的人提撥的金額高,但同時能活用的金錢也比較多,不過有時也會因為累進稅率的關係,而縮小了這個差距。
沒有什麼最完美的解決方法,版友提供的意見也不代表適用於你們夫妻,既然你們先前有共識就大家好好遵守遊戲規則,不要出爾反爾或耍賴。
我前面的文章有提到先生健康出狀況,所以這段期間我就不去計較這些,由於我的物欲低,剩餘的薪水就幾乎都存起來,盡可能的補足差額,但是你的情況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或是狀況能解釋,突然臨陣脫逃不遵守遊戲規則,好像有點說不過去,我在猜你先生可能不是沒錢,而且堅守原則。
※ 引述《emily770107 (Emily)》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NO
: 第一次發文請鞭小力一點
: 我跟先生已婚兩年半,目前台北市租房。
: 從房租到生活所有花費都是依照薪水比例支出。(例如他年收100萬,我年收60.)6:4原
: 則支出,其他如父母親節,生日等等也都是用共同基金支付。
: 目前遇到最大的一筆是頭期款,也是依照比例原則,有溝通過可否7:3,但溝通無效,他
: 說他就沒這麼多錢。
: 想請教有人婚後也會遇到這種狀況嗎?
: 對於金錢支出大家都怎麼分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