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聊聊15-3

作者: sandra80032 (頻語兒)   2019-08-29 12:24:36
這篇文章我本來昨天想回 不過又想說好像要平息下來了我就別回了 XD
反正只是一些個人的想法。
不過看起來今天應該又會聊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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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看板的板主管板有個不成文的原則叫做「不告不理原則」,
尤其是越老的板主越奉行這個原則 XD
那,也許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不告不理的板主很懶散,板主為什麼不主動積極一點呢,
因為,板主做不到100%全面偵辦 (任何人來當都一樣)
當板主作不到100%全面偵辦時,很容易被質疑公平性:
「為什麼你主動辦A卻不辦B呢?你是不是OOOOOOOOO (各種聲音) 」
其實「再啦幹」判定違規本身沒什麼毛病,
但大家看的並不是只有單一事件,而是會一併全面檢視板主的公平性。
上則公告所引起的質疑聲,仔細看質疑者背後隱含的也是擔心:
「為什麼你抓這個,卻不抓別的?」
著墨在單一事件很容易變成口水戰,
一直解釋"幹算不算髒話"其實無助於解決大家的憂心。
還是要從"如何確保執法公平性"去說服大家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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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各位,冷靜一下 XDD
仔細看看15-3,
其實 15-3 根本沒罰則啊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5-3是一個板主主動性稍強,但幾乎沒有罰則的板規,不會桶人也不會記警告。
這條板規設立的目的是讓板主刪文的時候有個法源可以引用。
舉例:如果有個人發文 [心情] 我的小姑是個雞掰人
但文章內容完全符合板規1 (有自身婚姻點,內容也很正常),
此時15-3便可以處理這種狀況。
因為如果板主沒有主動處理,各位可以想像24小時之後,
整個板面都被一整排「雞掰人」標題塞滿滿,板主會被罵慘的。
像這種狀況就是板主「不得不」主動處理的情境,也比較不會有人質疑什麼。
當你「不得不」主動出手時,大家通常比較能理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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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marra板主很熱血也很用心,大家都感覺得出來。
有什麼建議,好好表述就好了,講反話或是用酸的,
他不一定看得懂或是能捕捉到你真正想講的話。
雞同鴨講會消磨掉雙方的耐性與熱忱,最後事情的結果也許都不是雙方想要的。
辛苦啦!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8-29 12:26:00
快去休息吧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8-29 12:36:00
推前板主!
作者: kutkin ( )   2019-08-29 12:41:00
15-3 2016.6.7有的刪除並禁言14天2017.8.19又改掉的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8-29 12:45:00
作者: mbczzz (幸せになりたい)   2019-08-29 12:46:00
作者: AtDe (把後悔留在過去!)   2019-08-29 13:11:00
作者: backtolove (至少還有你)   2019-08-29 13:11:00
推 我也覺得流於口水戰 真的沒必要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8-29 13:15:00
我也推前版主這篇
作者: dd   2019-08-29 13:53:00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9-08-29 13:57:00
前版主!
作者: maylo (狐狸^0^)   2019-08-29 14:07:00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9-08-29 14:19:00
作者: Fc5971 (Phoenix)   2019-08-29 14:20:00
流於口水戰真的很沒必要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8-29 14:56:00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9-08-29 15:13:00
推那條不告不理 說實在的投票都開了 A真的過的話應該不會太好收拾
作者: marke18 (livi)   2019-08-29 15:36:00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8-29 15:45:00
s前板主分析得很有條理 希望m板主能看進去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8-29 15:47:00
推不 不理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9-08-29 16:48:00
講個題外話,就是,曾經有任版主應該做到了99%:阿卡卡波我也推 SANDRA版主的本文
作者: mayuka   2019-08-29 22:43:00
作者: neilkcin   2019-08-29 23:58:00
15-3的罰則不就15-1嗎…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8-30 04:18:00
謝謝前前板主這麼認真打了這篇,我有一個字一個字認真看,慢慢消化…15-3除刪文/刪推文外,是真的沒有罰則;除違反15-3外,還同時違反15-1的,才會適用15-1的罰則。不確定「不告不理原則」(尤其是板規15部份),是不是適合我會認真考慮,謝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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