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momonkey (momomonkey)》之銘言:
: 如題,本人住台北市育有兩子,三歲和三個月,因所得稅率超過20%(只有我有上班,
老
: 婆在家打理),所有的育兒津貼以及幼稚園的補助一概取消。如果為了以上的育兒津貼
離
: 婚,小孩全在老婆名下,有人這樣做嗎?
這篇會變成先知嗎?
目前以兩個小孩來說, 未來有領跟沒領,6年差了120萬上下。
120萬對20%邊緣人, 也幾乎一年薪水了。
我朋友也笑說, ”你不用繳稅了, 直接認養我小孩就好了, 錢差不多”
繼續少子化下去, 補助繼續增加, 應該要破200萬了吧。
雖然知道繳稅是幫助需要的人,小英政策也是很棒的, 可以幫助很多人。
但想到120萬(一年薪), 還是心痛, 真希望能拉到30%就好了。
離婚 我還是不敢, 畢竟條件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