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syer (好難決定)》之銘言:
: 1. 興趣毫不相同、沒有一起做共同興趣的時間
不用在乎對方有沒有興趣,旅行本來就是夫妻倆人一起出遊,我假日也想整天
在家睡覺,但是陪家人出門玩,是身為同一家人的「義務」,既然結婚,就應
該心甘情願付出義務。
所以原po自己玩得開心就好,根本不用問對方有沒有玩得開心,
陪家人出門本來就是應該的,就算沒有樂趣也要做。
: 2. 生活的節奏﹑對生涯規劃的想法沒有共識
為什麼要有共識?照自己想要的節奏,對方要跟就跟,不跟就拉著他走。
其實我發現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都是跟著強勢的風向
一起走。原po自己拉對方走就好,真的不需要共識。
: 3. 拒絕溝通和慣性拖延
拒絕溝通上面講過了,「聽我的」就好,要溝通什麼?
拖延其實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生涯大事一時三刻也決定不了,拖延一下事緩則圓
也不失為一種方法。芝麻小事拖延更是無傷大雅,水電瓦斯晚繳就被扣錢而已,
是很嚴重嗎?這點就不要放在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