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看過的情況
誠心建議....婚後就秒叫...
如果先登記就登記後叫
如果先宴客就當天開始叫
這種事....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生很長,很多事要忙
不要被這種鳥事卡住
除非伴侶的爸媽真的太畜生,太人渣,太王八
不然真的還是叫一叫比較省事
真的很害羞....就把他們想成綽號為「巴巴」跟「嘛嘛」的動物園猩猩好了
就把這件事處理掉
不快點處理,後來越拖越尷尬,但大家總是還會見面
又不能一直「ㄟㄟㄟ」、「你你你」
很沒禮貌
在台灣又很難像美國澳洲一樣,叫什麼 Peter、Christine之類
叫岳父或公公「火旺」
超怪
結果變成僵局,很卡
結果卡多年,變成一個大問題
還是叫一叫算了
小小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