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是這樣 爸媽有四個女兒,只有大、小2個女兒嫁出去
嫁出去之後,偶爾全家聚餐(父母+2個家庭+2個未婚女兒)費用該如何分擔?
因為剛開始可能大的嫁比較好,收入也比較好所以會表示請客
但長久下去,一定也會不平衡~
但若是輪流請客,還單身的收入也較差,若要請客是很大的負擔
看更遠一點,之後生了孩子,那個落差就更大了~
希望大家未來不要因為錢的事情反而不聚餐
實務上有沒有什麼方法較能兼顧公平與氣氛呢?
我是想說都由爸媽出,然後每個人都出最低的固定孝親費~
若經濟狀況較好的再憑狀況多給爸媽,不知這樣好嗎…?
先感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