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覺得喔
你打蟑螂蜘蛛都可以去part-time找了
怎麼不去看看有沒有律師想兼個小差幫你看一下?
※ 引述《ount ()》之銘言:
: 與男友論及婚嫁
: 對方家境不錯
: 男方父母可能在男方名下會有一些財產
: 最近聲東擊西暗示男友可以簽婚前協議書
: 我個人蠻驚訝
: 因為我自己也算是經濟獨立
: 月薪大概少男友兩萬
: 合起來十多萬
: 一個人也過得好
: 平常也都是平分房租與日常支出
: 實在沒有要佔男方便宜的意思
妳知道婚前協議的目的嗎?
就是為了預防現在沒有這個意思
但不知道某年某月突然有了這個意思就來不G了
光看妳的第三點我就覺得妳未來可能會有很多意思
都知道把這種要求寫進婚前協議裡面了
妳以為自己真的隱藏得很好 對方家長都嗅不出來嗎?
: 感覺對方父母完全是要簽對男方有利的部分
: 大概是一些男方名下財產跟我關係的撇清之類
就像他們可能感覺到妳的第三點那種感覺嗎?
"保護自己" 的內容妳就條列式的很清楚
到底對方要對自己多有利的的內容妳就感覺兩個字帶過
真的很懂得保護自己耶
: 既然要簽我也認為要保護自己
人家是保護自己當下的財產
妳倒是保護了一堆未來的東西
老實說我真的看不懂妳這協議是為了要離婚還是結婚簽的
(還是為了先結婚再離婚簽的?)
: 希望各位前輩能給我一些意見
: 目前我有想到以下幾點
: 1. 若有生小孩,撫養權歸女方,男方有探視權,小孩有拜祖先的義務,然男方需幫忙
負
: 擔贍養費
所以撫養權跟保護妳有什麼關聯?
小孩有什麼義務又跟保護妳有什麼屁關西?
然後妳要不要先搞清楚贍養費跟撫養費的差別?
還是妳就是知道兩者的差異所以才只提贍養費不提撫養費的?那妳真的很會保護自己!
: 2. 婚前所購之預售屋,因男方家長所付頭期款,名字僅登記為男方,若女方婚後負擔
一
: 半貸款,則離婚狀況下所有權為雙方所有,否則,女方不負擔貸款
: 3. 男方有另一國家的公民身分,於台灣婚後一年內需完成另一國家的配偶身分申請
這麼會保護自己 怎麼忘了寫一定要等到妳正式取得居留權之後才能離婚
不然太快離婚妳還是會GG耶
: 4. 雙薪家庭,家事需平均分擔
什麼叫做平均?妳要先定義啊!
輪流洗碗 但昨天妳洗三個碗今天他洗八個算不算平均?
輪流洗衣服 結果妳上週有洗床組他這週沒洗妳不就虧了?
輪流掃地 結果這週宴請朋友下週妳們五天不在家這樣怎麼算?
講清楚啊!不然不公平啊!
: 事先謝謝大家
不用謝 要謝也是男方家長要謝謝妳
妳這幾條開出去他們一定更加確定簽婚前協議是正確的選擇
啊記得回報最後婚到底結成了沒喔!
喔對了 我沒說我是為了要備份
我只是為了要保護妳而已 別誤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