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抄文:No...)
我是中部人老公是北部人,
我因為住在北部跟鄰居不合,( 老公之前跟鄰居就有點糾紛延伸下來的)
覺得住得不自在所以想要回中部,
有跟我爸媽提過然後中秋連假我爸媽就帶我和老公去看房子。
我們後來看到了一間1350萬的房子。
後來有下訂了我爸願意幫我們付頭期款大概四百多萬。
我跟我老公共同貸款九百多萬。
房子登記我的名字 , 總共3加一層樓四樓是半樓而已。
我們規劃一樓給老公做店面二樓可以給公婆住還有公婆的客餐廳。
但是我堅持三四樓是我的個人空間4樓只有半樓要當作我跟小孩的客廳,4樓空間 廚房則
是放一些不用火的家電設備而已(氣炸鍋,電鍋等)
但是我老公一直很想要插手三四樓的裝潢, 4樓我老公想要留一間客房可是我覺得他可能
是要讓他弟和他姐可以住。
我覺得很不爽他錢花得那麼少卻還要舉家來住, 而且說實在的沒有他弟和他姐的空間頂
多就是一間客房。 而且他們如果來住就是去我沒有獨立的空間了。
我講了好幾次不能讓他弟和他姐來一起住,老公說了一次他可能沒辦法照顧他的和他姊那
麼多了,希望他們要自己想辦法。
可是他要插手3,4樓的事還是讓我很不開心。
我感覺他似乎沒有放棄要讓他姐和他弟的來的感覺, 因為我再來說的,他都沒有明確給我
討論和解答。
請問我應該怎麼辦才好?
1.叫他們全家不準來然後我自己把貸款付清,就是我個人完全主導這間房子
2,我有跟我爸媽提到,我爸媽說我想太多,預售屋也是2年後的事
3,叫他們家自己出錢買下來(可是他們家應該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