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主已經是爸爸 請好好管好自己
請多多看影片看看別人怎控制自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XYlEUTIa3Q
不然就是快點去申請離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B0000001&bp=105
第 995 條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但自知悉其不能治之時起已逾三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
※ 引述《TryUd (Lakers Go!)》之銘言:
: ※請注意,本板文章發表後即無法自刪,請再次確認再發文。※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跟另一半在一起18年,結婚7年,大的七歲(男),小的6個月(女),因太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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