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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版上各位大家好
文長、細節多
雖然已在法律版發過一樣的文章
還是想詢問大家的看法
事主為原po表弟
23歲時與女友奉子成婚
當時表弟為工廠作業員 月收入為3萬-4.5萬
女方為職業軍人 月收入為4.5萬-5萬
因女方的工作性質為排休
休假日常與男方遇不上且嫌男方薪水不及軍營中其他士官高
所以去年年底男方便辭掉工廠的工作與同事創業做小吃攤
但是創業的過程並不順利
小吃攤做一兩個月就拆夥了
男方就開始找了幾份工作
但因為跟女方的休假日無法配合
女方常要求他要請假陪他
也因此之後的工作也都待不久
開始了經濟不穩定的日子
年初時女方開始嫌男方拿不出錢
要求婆家用車子二貸還他錢
還把威脅不讓她把小孩帶回娘家就要帶小孩一起自殺
原本協議假日才能將小孩接回婆家
有時候還會以小孩的乾爹乾媽要見或是幫小孩排各種行程
或是直接把小孩帶到別處
就是不讓婆家人接小孩
期間婆家人常在共享的相簿內看到小孩被不當管教的照片(被拿膠帶綁在椅子或是鼻青臉
腫的照片)
小孩也常說媽媽修理他、媽媽是魔鬼
娘家人也透露女生雖然都把小孩留在娘家
但其實女生也都把小孩丟給家人照顧
自己跑出去跟朋友玩
並且她最近身邊多了很多桃花
前陣子她從軍中退伍
可能用退伍金請了律師
威脅婆家要遞離婚訴狀但
要求單方監護權、撫養費跟姓氏變更
現在的情況是:
小孩目前快2歲半
因男方最近已重新開始開始經營小吃店,生活開始步入軌道,但剛開幕薪水仍不穩定且工
作時間在晚上至半夜,家裡有媽媽能幫忙照顧小孩,月薪約3萬
原有菸跟檳榔的習慣,但是已經戒了
女方退伍後在飯店當兼職服務生,月薪約2.8-3萬
娘家人因小孩是外孫
幫忙撫養的意願不高也覺得女生心性不定不適合撫養小孩所以願意替婆家人當證人
婆家的其他家人也表明意願想幫忙照顧小孩
這段婚姻已經確定保不住了
上網查過小孩七歲前原則上會判給母親
我也打過婦女新知基金會
但因為我不是當事人被拒絕
所以想來詢問神通廣大的網友們
如果想爭取小孩的監護權需要什麼事證或是策略才能有轉圜餘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