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男方三千全出,台北市要挑新屋要大坪數還是只能貸款啦,不然就會為了價錢地點坪
數選到次之的選擇,夫妻兩人買房都要互相溝通妥協了,又不是自己的房子還要聽一堆人
意見。
既然是你爸的錢,我建議原方案二改一改變方案三:男方三千不管用途,女方拿幾百萬出
來付頭期,登記女方名字。
新北小三房頭期不用一千萬,拿一些出來付頭期,房子登記你的名字,剩下的慢慢付貸款
加上你的薪水兼投資,應該你可以全額負擔,先生出家用就好
男方的三千萬全部給姊姊置產也沒關係,不然男方執意要給,另外一千萬拿去買男方名字
小套房租人也沒關係,小家庭不一定要拿原生家庭的錢。
不過這樣是最有利你的方案,男方家庭應該不想要這個方案
這樣你們就可以順勢提出上方男女相反的方
方案四:男方一千萬買家庭房(男方名下)+女方一千萬買小套房(女方名下)
或原方案一:男女方各出一千萬買家庭房(共同持有)
絕對不要選原方案二:男方三千萬買男方長輩房,最爛的選擇,最後不是寄人籬下好幾年
,就是還是慢慢存錢自己買一間
男方的想法就是錢和人全留在男方,以後大姑老了還有人顧,老實說你只要選對小家庭最
優的方法就好了。
你們錢夠,就買自己的房子,別人的房子有什麼用?你確定男方長輩房未來會給你小孩?
房子只會無限通膨,貸款利率這麼低的話貸好貸滿,我們的後代只會越來越買不起。
※ 引述《flowerman (flower flower)》之銘言:
: 感謝大家的意見,以下有幾點澄清一下:
: 1. 男方家境不錯
: 女方的錢是爸爸身後留下的,就這一筆再多也沒有了,要謹慎使用
: 2. 男女方都有穩定收入,合計年收有將近200萬,但月薪女方稍高一些,男方因為科技
業
: 、分紅領比較多
: 3. 大姑目前租屋的費用是他們家裡負擔,工作穩定但月薪不高,在台北又是租在精華
地
: 段。猜測是因為這樣他爸爸希望能直接買房住一起,這樣不用再另外付房租?
: 4. 目前無小孩,最多可能1個吧,但也沒有具體計畫想要什麼時候生
: 5. 在「不是永遠住一起的前提下」女方不排斥和公婆住,1個月、2個月甚至半年都可
以
: 。對於男方家的提議有疑慮是因為「不知道大姑到底會住多久」,還有種種目前想不到
的
: 生活習慣摩擦
: 6. 男生的態度是兩個選擇他都可以,完全尊重女方決定
: 目前傾向是兩邊家庭各資助1000萬,剩下靠自己貸款,只是要想出一個漂亮的說法回絕
男
: 方家的好意。
: 上來請教版友是因為對於男方家「全額資助但必須住在一起」的出發點有點想不透
不
: 是都結婚了,怎麼又會想把姐姐塞進小家庭裡?想聽聽看大家的分析和建議~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