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好
小弟目前和老婆結婚兩年 目前還沒有小孩 也尚未懷孕
結婚前在我家人的幫忙下 擁有一間房子
室內空間31坪的4房1廳 還附有雙車位 地段也很不錯
而且生活機能也十分方便
但唯一的缺點是 隔音很差
樓上的家庭沉重的腳步聲 再加上小孩的跑跳聲
時時刻刻干擾著我們生活
已經持續大概有三年之久了
最近我老婆跟我說:她很討厭這裡 想搬出去住
我就回說我們可以再忍耐一下 現在房子這麼供不應求
等真的有找到合適的物件 再一起搬出去住
畢竟房子也不是一筆小錢
但是她執意想搬出去 說反正還是有假日夫妻
平日晚上需要的時候還是可以見面
"你可以忍但我無法忍了"
但我只想說租房也是一筆花費 為何不把這筆錢省在未來的房子上
而且我當初家人幫忙的這間房 包含家具這些我老婆也沒有負擔到
現在突然有種被當房東的感覺 房客不爽想搬走就搬走
突然很心痛 當然我們該做的都做了
包含找管委會溝通 協調等
但樓上就是那種很硬的家庭 沒打算跟你好好溝通那種
但我對老婆的反應也很失望 說好可以一起面對問題
但卻選擇自己先搬出去住
搬家需要時間 買房更是需要時間好好研究
妳搬出去不就等於分居了嗎
為何我們要因為鄰居的吵鬧而讓我們變成分居的關係
我該答應嗎 很無助的失眠中...
謝謝各位...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