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你的文章可以看出
你還愛著他
他也還愛著你
既然如此
你最好的位置就是當前女友(或稱前妻)
這樣你既不必被他的財務狀況拖累
也可以繼續跟他談戀愛
不僅如此 他也可以繼續跟前前女友往來 不用受到婚姻束縛
這樣可以說是三贏(原PO 前夫 前夫的前前女友)
※ 引述《bunnybyebye (sofyyyyy)》之銘言:
: 結婚兩年
: 我27y 先生28y
: 跟同齡比起來我們算早婚
: 先生不孕,所以一直沒有小孩
: 先生的財務狀況很糟糕
: 結婚不到三個月就在網路上被騙走200萬鉅額
: (那是家族基金並不是他個人的)
: 加上信貸80幾萬 可以說是負債累累
: 理財觀念也和我完全不同
: 我是身上有存款也有固定存錢的類型
: 而他股票當沖輸錢、遊戲課金一兩萬
: 當他入不敷出時,就會拿我抽屜的現金應急
: 2-4萬不等,並且不會告知我。
: 最傷心的不是這些
: 而是前幾天發現今年三月開始
: 先生隱瞞我和前女友聯繫
: 因我本身是服務業,所以有早晚班
: 他趁我晚班時,多次進出對方家裡
: 經兩方證實是去她家吃飯(家人都在)
: 但是女生送他離開時
: 我先生主動在門口親了她,一共兩次
: 還有擁抱牽手一樣也是兩次
: 他們密切聯絡直到六月份